[討論]16~17世紀,歐洲士兵手上的火槍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媽寶地狗)時間2年前 (2022/01/09 21: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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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繩槍 火繩槍(arquebus)是16世紀出現在歐洲,這個詞是由鉤槍(Haakbus)演變來的;它的高 軍事價值在西班牙軍隊中得到了特別的證明,很快的,取代了長弓、十字弓和舊的火藥武 器,成為大多數歐洲軍隊的標準步兵武器。 火繩槍在16世紀後半被更加的標準化;這種被標準化的火繩槍又被稱為Caliver。在歐洲 各國,火繩槍有自己的名字,在西班牙或法國,它被叫做arcabuz;在英國,它被稱為 Caliver。在德國,它被叫Rohr或Schützenrohr;在荷蘭,它叫roer。 在那個時代,因為工藝所限,精度只能達到0.1mm,槍隻的口徑並沒辦法做到標準化;就 算同種類的火槍 ,口徑都存在正負0.5mm的公差;與其用口徑分類當時的槍枝,還不如用 當時人的習慣,用多少子彈數量重達1磅來當標準。比如20發子彈/磅的槍枝,其口徑大 概是15.8mm~15.9mm。比如10發子彈/磅的火繩槍,其口徑就是19.7mm。雖然國王 或將軍們力求裝備的統一化(或根本無此概念),在當時,由於工藝、生產力與後勤限制, 軍火購至許多不同的地方,同一支軍隊往往會使用多種口徑的步槍與子彈;有時士兵被迫 在軍營裡改造子彈,讓子彈能塞入他們的槍管裡。現代考古學家在呂岑戰場現址找到多種 不同口徑的子彈,口徑從17.4mm到18.8mm不等,以18mm~18.3mm為大宗。 同時代的明朝,士兵們也會遇上相同的問題,比如拿到口徑大小不一的子彈,然後塞不進 槍管;所以17世紀的藍星人都做不到工業上的標準化,就別在瞎扯西元前200年的大秦軍 團能辦到了。某些網民一直強調這些,只會讓人覺得孫子無能,越活越慘,只會抱者爺爺 的過往功績往自己臉上添金。 在歐洲,火繩槍變成兩條演化路線,輕火繩槍(arquebus)與重火繩槍(musket);輕火繩 槍威力小,但射速較快,兩分鐘可能到達3發;重火繩槍威力大,但射速只有兩分鐘一發 ,重點是,重火繩槍在開槍時,需要先立一個槍架,把重火繩槍架在上面發射。 薩克森人在蘇爾生產了小口徑的火繩槍(16發/磅、口徑17.5mm),主要出口到德國南部、 瑞士和奧地利;在紐倫堡、阿姆斯特丹和蘇爾,他們生產20發子彈/磅、口徑15.8mm和 15.9mm、長136cm的輕火繩槍,槍重大約3-3.5公斤。到了16世紀的末期,歐洲軍人嫌輕火 繩槍威力太小,逐漸被淘汰。 在1620年至1630年間,奧格斯堡和紐倫堡生產口徑為14發/磅、口徑18.3mm的重火繩槍, 阿姆斯特丹和蘇爾生產的重火繩槍為15發/磅。當然還有一種更重的火繩槍,8發子彈/ 磅、口徑21.6mm,在當時被稱為full musket。 30年戰爭期間,因工藝的進步,槍管可以捲的薄些;所以同口徑的槍枝比起以前的同口徑 槍,重量變輕了。弗朗西斯·馬卡姆在1622年發明了一種新式的重火繩槍,它是10發子彈 /磅,口徑19.7mm,槍重4.6公斤,它被大量出口到英格蘭和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在瑞 典軍,士兵給它取了渾名:混蛋槍。1631年,奧古大王把他旗下的32個團全換成這支中間 威力的重火繩槍,以實現槍枝的制式化;為何要選用這支槍?其一是它不需要槍架,這意 味它有arquebus的射速與musket的威力。其二,可能是為了子彈能互通吧,瑞典軍還使用 大量同口徑的舊式重火繩槍。 簧輪卡賓槍 關於騎兵使用的簧輪卡賓槍,似乎也有類似的發展;在17世紀早期,荷蘭使用14發/磅、 口徑18.1mm的卡賓槍,而Ferlach生產的卡賓槍,則為32-38發子彈/磅、口徑13.1-13.9mm 。到了1620年代,當時荷蘭把簧輪卡賓槍給輕型化;子彈為15/磅與20發/磅、口徑為 17.2mm和16.1mm。而蘇爾則生產了16發子彈/磅、口徑為16.8mm的卡賓槍。在呂岑戰場上 撿到的283支卡賓槍有各種尺寸,口徑範圍從13.1mm到18.1mm,且16.8mm為大宗。 簧輪手槍 三十年戰爭前半部分的簧輪手槍都有裝飾,而且有很多都是訂做的不是大量生產的;由格 拉茨軍械庫的收藏得知,在17世紀早期,德意志-奧地利手槍的口徑相對較小,只有10.0 到12.7mm;在1620年,紐倫堡和蘇爾生產35發/磅、口徑13.1-13.5mm的簧輪手槍。 由於30年戰爭期時手槍產量增加,所以裝飾消失,口徑變大,達到16.0mm;在瑞典軍隊服 役的約翰·克魯索於1632年說過,典型的軍用手槍為20發/磅、口徑為15.6mm。 膛線來福槍 現代學者對當時的線膛來福槍了解很少,因為它不是標準的軍事武器,也不出現在當代的 軍事手冊中。火繩槍的不準確度並不算是一個軍事問題,它可以用齊射來解決;但在打獵 時,準確度就是個大問題,膛線可能是為了打獵而發明的。 在格拉茨軍械庫的收藏得知,1520-1540年間的膛線來福槍有147支,口徑為11.0到16.5mm ,生產於施蒂里亞、紐倫堡和奧格斯堡;膛線來福槍的口徑好像沒有制式化。 在奧地利與奧斯曼帝國的長戰期間,奧地利軍隊會使用膛線來福槍;在那里,人們經常會 與土耳其人發生小規模的沖突,準確度比密集的火力更重要;很難判斷膛線來福槍在當時 是軍用還是民用武器。 後記 當兵時,班長跟我們說,你要像愛護你的馬子一樣,愛護你的步槍,在軍營裡,步槍就是 你的馬子;你要跟她一起同吃同睡做愛,有危難時,你只能依靠它。我想,16~17世紀的 歐洲步兵,應該也是被他們的軍士這樣教育吧。 附錄 明軍使用三錢鳥銃,彈重11.25克,子彈比歐羅巴任何輕火繩槍都輕;也比不上日本常用 的三匁半筒(13.125克)與六匁筒(22.5克)。 參考資料 The archaeology of the Battle of Lützen: an examination of 17th century military material cultu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12.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41736420.A.3EC.html

01/11 12:34, 2年前 , 1F
不錯 但感覺這篇貼在warfare版更適合
01/11 12:34, 1F
文章代碼(AID): #1XskZaFi (Dummy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