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台北藝術節《金錢眾議院》_8/26週日下午場

看板Drama作者 (all only live once)時間5年前 (2018/08/27 02:09), 5年前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今年的台北藝術節,官網更新時間似乎比往年晚, 啟售日前一天才公布戲碼&時間,讓人想挑戲排戲都有點措手不及。 從售票情形來看,票房似乎也沒有往年好。 挑了半天才選出兩齣比較想「參與」的─金錢眾議院&島嶼酒吧。 (因為舞台劇看久了,會想嘗試觀賞一些比較新奇的表演方式, 例如去年的《遙感城市》,或像是一些結合密室脫逃概念,讓觀眾可以親身參與的演出) ----------------------------以下有雷---------------------------------- 製作|英國克萊德劇團(Kaleider, Exeter) 導演|Seth Honnor 地點|中山堂光復廳 8/26下午2點半這場《金錢眾議院》,在購票時看簡介就覺得滿有意思的, 也特地挑了有演後座談的這一場。 十多位觀眾擔任「玩家」,上百位觀眾擔任「見證人」。 這是一場演出,也是一場對金錢運用決策的遊戲。 沒有特定的演員,所謂的「玩家」觀眾就是演員; 身為「見證人」的觀眾,也隨時可以自願[付500元]搖鈴下場變成「玩家」。 {OS:這樣也是不用找演員來演出的cost-down的方式? 況且導演也輕鬆......XD} 一、規則: 票價:玩家300元,入場時另繳交現金500;見證人:800元 演出(遊戲)開始,本場13位玩家就定位入座,6500元(500*13)就擺在協議書&搖鈴旁邊。 照遊戲規則, 金主玩家對於這筆錢的使用,必須在60分鐘內/終場前達成一致的意見, 全員在協議書簽名,載明將如何使用/交由誰使用。 不然這筆錢就會由主辦方累積到下一場,成為下一場的玩家可運用的資源。 且: 1.不得由玩家平分 2.不得違反法律規範 3.不能決議捐給慈善機構 若有玩家想中途棄權,可以走到角落一側擺放的鑼,去敲完鑼即棄權退場。 二、過程: 這種演出可以看出每個玩家很自然的不同反應、每個人的不同個性驅使之下的行為。 例如: 1.理想派:有人自一開始就高唱自己的理念─成立群組基金,補助玩家成員買書or買戲票; 2.搞笑派:有人覺得反正這筆錢根本不多,提出了天馬行空讓人笑翻的idea (例如拿去買一張「單程飛機票」讓在場所有人的其中一位出國, 又衍生成把單程飛機票隨機送給街友阿伯出國 XD) ; {OS:所以是要讓阿伯從台灣街友變成日本街友的概念?! XD} (又或是乾脆拿去做成尋寶遊戲,藏在不同地方,誰找到就是誰的) 3.沉默派:有人自始至終未發一語,看著其他玩家抒發己見, 即使自己心中有很多贊成與不贊成; 4.公平主義者:有人主張既然不能「平分」(一人取回500),那取平均數的附近, 抽籤決定部分人拿到505、部分人拿到495,這樣就不算「平分」,且大家都不算吃虧 但是別忘了,只要願意臨時繳500元,就可以從「見證人」變為「玩家」。 (例如上述的公平主義者就是臨時起意加入的) 在尋求一致性協議的同時,陸續有人「亂入」變為玩家(以下簡稱「亂入者」), 而「亂入者」,有可能提出多數玩家喜歡的點子,增加達成協議的機會; 但也可能在協議達成之際,成為獨排眾議的「異議份子」。 於是: 1.有藝文工作者亂入了,提出大家把這筆錢贊助他舉辦大稻埕藝術節的節目, 然後他請每一位玩家觀賞大稻埕藝術節的戲劇演出。 這是一個頗吸引人的提議,畢竟會來"參與"這場《金錢眾議院》的人, 大多是常看戲的戲友,這種一來贊助藝文活動,二來自己也可以看戲的提案, 很快就獲得了多數興趣相同的「玩家」們的贊同。 2.支持某種社會議題(或說特別關懷某些社會議題)的人也亂入了, 正當贊助大稻埕藝術節的提案獲得多數認同之際。 亂入者要求要把這筆錢捐給婚姻平權小蜜蜂(非慈善機構所以未違規),支持同婚。 如果其他玩家不同意他的提案,那他也不願意在協議書上簽名。 (不知是不是我眼拙,我覺得這位人士看起來有點像同黨劇團的團長, 但問了身旁的觀眾都說認不出) 此時離終場時間已所剩無幾,繼續僵持不下的話,$$就會被主辦單位帶到下一場了。 在場玩家只好勉強協商為: 「一半的錢贊助大稻埕藝術節&大家都可去看戲,另一半的錢捐助婚姻平權」 3.就在大家終於半推半就,在時間壓力之下勉強達成協議,輪流走向協議書簽名之際, 本以為全劇就此落幕,只要趕在時間歸零前讓所有玩家簽完名即可。 又有致命的亂入者在剩約莫2分鐘的時候亂入了,而且亂入的讓所有人都錯愕!! 「沒有任何訴求,也不想在協議書上簽字」的他, 『據說』 (因為我當時反應不過來,明明玩家輪流在桌前簽字,怎麼忽然有人插進來? 而且我並沒有看到他繳納500元加入;所以這是事後問其他觀眾的結果) 這位亂入者是「挑戰制度者」,他覺得遊戲制度有缺陷, 想要先故意亂入,然後敲鑼脫逃,看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然而,最終的結果就是: 在這位「最終亂入者」既然只是想挑戰制度而不想影響結果之下, 其他玩家要他趕快去敲鑼棄權。 只是事與願違,他想去敲鑼的時候就差了大約2秒,時間已先歸零。 所以,在所有觀眾一陣錯愕之中,這些新台幣,就將被導演他們帶到荷蘭去了。 下一場荷蘭的玩家觀眾,將會擁有這些"新台幣"成為他們決策運用的資源之一。 XD 三、心得: 1.依導演說,這是從原本電視實境秀搬來劇場的演出。難怪很有臨場感與刺激性...XD 2.這種由一般觀眾來當"演員",沒有排練、沒有劇本,也沒人知道該場結果的"演出", 而呈現的又是每個參與者不同的真實個性, 坦白說我覺得相當具有話題性與討論性。 不論是演出過程的中間,或從終場到演後座談約莫20分鐘的空檔, 都有很多觀眾議論紛紛,討論某些人的意圖,或對某些玩家的提議感到莞爾。 對於身為一向坐在台下"單向"看著演員演出的觀眾來說,是很新鮮的體驗。 3.個人緊接著又看了晚上7點的《島嶼酒吧》, 巧遇同組的另一位「參與者」(島嶼酒吧中,與其說我們是觀眾,不如說是參與者) 正好有看8/25下午場的《金錢眾議院》,討論了一番。 他們那場也是在時間壓力下,才勉強達成協議─ 贊助一個要去日本表演但經費不足的劇團。 事後該劇團會特地表演一場給贊助的「玩家」們觀賞。 (和本場贊助大稻埕藝術節的演出有異曲同工之妙,畢竟大家都是戲友吧 XD) 且同樣的是:最後三/五分鐘的亂入者,毀了所有人好不容易才達成的協議。 8/25下午場,最終亂入者的理由更OOXX: 「因為不喜歡原玩家們提出的各種協議, 所以刻意跳出來投反對票(不簽名),讓$$留給下一場。」 {雖然我覺得8/26本場的最終亂入者其實用意和8/25的差不多, 只是他刻意說成是為了"挑戰/測試制度", 終場享用飲料等待演後座談時,其他玩家對他才不會那麼不爽。} 4.如前所述,同樣身為花了500元的玩家, 每個人面對這筆統籌款何去何從的個性&臨場反應相當有趣。 有理想派、有搞笑派、有沉默派、有公平主義者, 也有類正義魔人(如兩場的最終亂入者)。 其中最終亂入者的心態是最有爭議/討論點的: 最後自己額外掏了500塊亂入,只是搞亂原有的已達成的協議, 不論其藉口是「挑戰/測試制度」,或者純粹「看不順眼其他人的提議」。 自己多損失了500元,也讓原有玩家的$$拿不回來or贊助別人的計畫泡湯。 (況且「玩家」一開始的票價只要300,而一般見證者的票價是800; 票價差額500,就是每位玩家入場時繳納的遊戲資金,所以大家的實際成本是相同的; 只有幾位從見證者臨時加入玩家的亂入者,成本才是最高的800+500=1300) 最終亂入者怎麼看都像是做「刷存在感」&「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然而這種人在社會上,其實本就為數不少吧...... {無奈} 5.這場玩家之中,約有三分之一的人整場並未發表意見(雖然需要投票時都有參與舉手)。 然而未發表意見者,就代表他們都沒有意見嗎? 當然不是。 散場的路上,剛好和其中一位正妹玩家有一小段順路, 忍不住去問了對方: 「請問妳剛才也是玩家之一對嗎? [因為妳很漂亮 (沒實際說出口...orz)],我有注意到妳整場都沒發言。 妳都沒有意見嗎?」 雖然沒有主動的提議,但她也傾向大稻埕藝術節的提案 (也是戲友,本就常去看戲) 而比較不傾向所謂的"類平分" (這樣就失去些意義了吧,500元總是大家可接受的範圍) 現實社會中,在公司/班級/團體裡,我們許多人不也是對某些議題有些想法, 但在公開場合/會議時,總常選擇當沉默的一方麼?(我自己也是) 6.當然這是每人只有出資500元之下的決策&行為,如果金額從500變成5000, 那想必很多人的行為都會有所不同; (例如搞笑者應該不會那麼輕描淡寫的說要買機票送給街友阿伯...XD) 但一開始大概也沒啥觀眾想花5000元體驗當「玩家」了, 就算當了玩家,用接近「公平主義者」提出的概念來「回本」的機率也會提高吧 XD 7.個人覺得這是很特別的一次觀戲經驗, 也覺得其中可以討論/省思的地方很多,內容很有話題性, 所以這是在drama版第一篇心得文。 感謝觀看!也歡迎有參與過《金錢眾議院》的戲友們可以發表一點想法。 :) 8.好戲! -- 無道人之短 , 無說己之長 . 施人慎勿念 , 受施慎勿忘 . 世譽不足慕 , 惟仁為紀綱 . 隱心而後動 , 謗議庸何傷 . 無使名過實 , 守愚聖所臧 . 在涅貴不緇 , 曖曖內含光 . 柔弱生之徒 , 老氏誡剛強 . 行行鄙夫志 , 悠悠故難量 . 慎言節飲食 , 知足勝不祥 . 行之茍有恆 , 久久自芬芳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ma/M.1535306975.A.437.html ※ 編輯: ironmonkey (123.193.51.88), 08/27/2018 02:33:02

08/27 02:33, 5年前 , 1F
原來只有六晚場成功...
08/27 02:33, 1F

08/27 02:33, 5年前 , 2F

08/27 02:38, 5年前 , 3F
演後座談有提到前一場(六晚場)達成協議沒錯
08/27 02:38, 3F

08/27 02:41, 5年前 , 4F
也恭喜你們8/25週六晚場這筆協議達成的金額不少啊~~
08/27 02:41, 4F

08/27 02:42, 5年前 , 5F
可以買很多台北藝術節剩下的票了~~~ :)
08/27 02:42, 5F

08/27 19:20, 5年前 , 6F
提議捐給婚姻平權小蜜蜂的是同黨劇團團長邱安忱沒錯
08/27 19:20, 6F

08/27 20:30, 5年前 , 7F
謝謝d大的協助確認~ :)
08/27 20:30, 7F
※ 編輯: ironmonkey (123.193.51.88), 08/27/2018 20:31:14

08/27 21:01, 5年前 , 8F
雖然6月才看過同黨<抽屜裡的大象>,但不太有把握認出:P
08/27 21:01, 8F

08/27 22:36, 5年前 , 9F
8/25晚場的錢應該是前幾場累積下來的,還蠻多的喔~
08/27 22:36, 9F

08/27 23:07, 5年前 , 10F
嗯,有聽導演說約莫是累積的250元英鎊+8/25兩場新台幣?
08/27 23:07, 10F
文章代碼(AID): #1RWkpVGt (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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