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關於第11屆青年才俊競演戲劇節得獎名單

看板Drama作者 (我不用暱稱的)時間14年前 (2010/06/21 02:38),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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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我是已經確定與獎金無緣的世新大學話劇社指導老師 就算如此,我對於第一名從缺的做法頗有疑慮 並不是不能讓首獎從缺,很多比賽都有這種情形 重點是接下來的處理方式 在此我僅以同樣是劇場人的身分提出一點小小的建議: 通常在一個比賽發生這種狀況的時候 比方說第十一屆台北文學獎舞台劇劇本(也就是birdy得獎的那一次) 原本為首獎一名、優選一名、推薦獎一名,得獎結果同樣是首獎從缺 為了處理首獎從缺之後產生的高額獎金不知該歸誰 於是主辦單位各增設優選、推薦獎一名 我覺得這是相當有誠意的處理方式。 當然不見得要增設獎項,還有很多類似的做法 比方說,淡江大學也得了評審特別表揚-團隊精神獎 或許可以把總獎金15萬拆成兩份7萬5 分給台灣大學與淡江大學兩所學校 或許你們會有更好的分配方式 在此我只是懷抱著拋磚引玉的心意。 這個建議對世新或我並沒有好處 因為無論如何我們應該是與獎金無緣了 我是真誠的對這件事情提出質疑 並且希望獲得一個妥善的安排與交待。 因為我認為,儘管評審認為屎蛋只有拿5萬的資格 其他學校沒有獲得獎金的資格 但劇樂部終究是主辦單位 應該拿出台北文學獎的氣魄 想到一個最好的方法來處理那不知道該歸誰的10萬元獎金 而不是靠一頁新聞稿或標準提高這類的說法。 我相信劇樂部一定很樂意妥善處理這件事 畢竟那多出來的10萬按照原本的安排本來就是要給社團、同學們的。 最後,我還想以個人名義,多說一段話給其他學校同學: 對於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既劇場藝術研究所的我 要做戲實在很容易 所以我能理解劇樂部之於大學話劇社團所做的事情有多麼偉大 他們提供場地、經費讓大家有做戲的機會 這個功勞是不可埋沒的。 但我認為獎金的處理必須與這件事情分開看 因為這是你們的權益不是嗎? 即使沒有機會得獎如我們世新話劇社 也應該站出來面對這件事 因為我們是做藝術的 我們也是知識份子,有良知也有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32.157

06/21 10:19, , 1F
I fully agree with you.
06/21 10:19, 1F

06/23 18:35, , 2F
完全無法同意,文學獎的主辦單位是文化局,文化局是有預算的
06/23 18:35, 2F

06/23 18:35, , 3F
今年預算沒用掉,明年就被砍預算,俱樂部是私人單位,為什麼
06/23 18:35, 3F

06/23 18:37, , 4F
要有跟文化局一樣? 文化局其實也不是有氣魄,純粹只是消耗預
06/23 18:37, 4F

06/23 18:37, , 5F
算吧了 差異很大~
06/23 18:37, 5F
文章代碼(AID): #1C7c0ocD (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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