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關於第11屆青年才俊競演戲劇節得獎名單
原文恕刪~~
我是已經確定與獎金無緣的世新大學話劇社指導老師
就算如此,我對於第一名從缺的做法頗有疑慮
並不是不能讓首獎從缺,很多比賽都有這種情形
重點是接下來的處理方式
在此我僅以同樣是劇場人的身分提出一點小小的建議:
通常在一個比賽發生這種狀況的時候
比方說第十一屆台北文學獎舞台劇劇本(也就是birdy得獎的那一次)
原本為首獎一名、優選一名、推薦獎一名,得獎結果同樣是首獎從缺
為了處理首獎從缺之後產生的高額獎金不知該歸誰
於是主辦單位各增設優選、推薦獎一名
我覺得這是相當有誠意的處理方式。
當然不見得要增設獎項,還有很多類似的做法
比方說,淡江大學也得了評審特別表揚-團隊精神獎
或許可以把總獎金15萬拆成兩份7萬5
分給台灣大學與淡江大學兩所學校
或許你們會有更好的分配方式
在此我只是懷抱著拋磚引玉的心意。
這個建議對世新或我並沒有好處
因為無論如何我們應該是與獎金無緣了
我是真誠的對這件事情提出質疑
並且希望獲得一個妥善的安排與交待。
因為我認為,儘管評審認為屎蛋只有拿5萬的資格
其他學校沒有獲得獎金的資格
但劇樂部終究是主辦單位
應該拿出台北文學獎的氣魄
想到一個最好的方法來處理那不知道該歸誰的10萬元獎金
而不是靠一頁新聞稿或標準提高這類的說法。
我相信劇樂部一定很樂意妥善處理這件事
畢竟那多出來的10萬按照原本的安排本來就是要給社團、同學們的。
最後,我還想以個人名義,多說一段話給其他學校同學:
對於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既劇場藝術研究所的我
要做戲實在很容易
所以我能理解劇樂部之於大學話劇社團所做的事情有多麼偉大
他們提供場地、經費讓大家有做戲的機會
這個功勞是不可埋沒的。
但我認為獎金的處理必須與這件事情分開看
因為這是你們的權益不是嗎?
即使沒有機會得獎如我們世新話劇社
也應該站出來面對這件事
因為我們是做藝術的
我們也是知識份子,有良知也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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