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違反版規者砍文不另行通知

看板Drama-Ticket作者 (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指數)時間4年前 (2019/12/26 13:3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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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obi (abobi)》之銘言: : 原因同SportsShop版 : 因為每天都有一大堆違規文 砍不勝砍 : 版主也要上班賺錢討生活 時間很有限 : 即日起只要明顯違反版規規定被砍文或水桶者 ~~~~~~~~~~~~~~~~~~~~~~~~~~~~~~ : 不另行通知及解釋,請自行查閱版規 ~~~~~~~~~~~~~~~~ 根據SYSOP板的精華區z → 23 → 7的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作者 ra065311 (蕭雲) 看板 SYSOP 標題 Re: [問題] 有沒有規定水桶或解除水桶一定要公告? 時間 Sat Feb 27 01:21:40 2016 ─────────────────────────────────────── ※ 引述《Porco (波魯克)》之銘言: : 想請教一下 : PTT有沒有規範板主水桶人一定要公告呢? : 我發現我之前被水桶沒有公告 : 我後來申訴之後判解除水桶 板主也沒有公告 : 但在我之前一堆水桶明明都有公告 : 想請問水桶與解除水桶要不要公告 有沒有一個標準? : 還是說這是一個板主的自由呢? 以板務站長回應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來回答。 依#1MUHLxvb (BoardCourt)現任板務站長mousepad推文內容,可判斷當初okcool站長 的水桶處分應公告(本板z-23-2-8-7-2)仍具效力。 而依照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故,水桶必須公告,若板主未公告,你可以主張水桶無效申訴。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56507305.A.073.html 作者 ra065311 (蕭雲) 看板 BoardCourt 標題 [請益] 水桶是否應公告? 時間 Tue Dec 22 17:18:48 2015 ─────────────────────────────────────── 2011/04/13 14:25:41 當時板務站長okcool曾公告水桶處分應公告 公告方面不侷限於發文,也可編輯置底文新增。 但,現今似乎許多板主不知道水桶應公告。 究竟當時okcool站長的公告是否還有效力?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31.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50775931.A.E65.html

01/12 08:49,
如果有這種情況,煩請協助友善提醒
01/12 08:49

01/12 08:49,
板主噢!謝謝~
01/12 08:49
ra065311: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1/16 02: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47.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ma-Ticket/M.1577338235.A.32E.html

12/26 14:12, 4年前 , 1F
這位登入500多次的是哪位呀?
12/26 14:12, 1F

12/26 18:55, 4年前 , 2F
就我看IP猜測應該是前....
12/26 18:55, 2F

12/26 22:50, 4年前 , 3F
最有趣還特地開這ID來嗆~這ID一篇票版文都沒有
12/26 22:50, 3F
文章代碼(AID): #1U14LxCk (Drama-T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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