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訂
原版規
1-1.演唱會開賣7日內禁止在板上張貼相關徵求文(出售交換不在此限)
修訂後
1-1.演唱會、簽唱會、握手會、見面會相關門票於開賣7日內禁止在板上張貼
相關徵求文(出售交換不在此限),違者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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