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聯晚] 葉君璋:三國差距不大 球員未戰先怯

看板Dragons作者 (啦啦光 ._.)時間18年前 (2005/11/20 00: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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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dthief (瘋賊)》之銘言: : 就算將國民所得也計算進去,那我想得到的結果會更糟糕,畢竟先進 : 國家所得也只是我國的三倍左右,但選手們的待遇可是遠高過三倍。 : 這說明什麼,這一切的問題不在於人口、所得,而在於我國是如何看 : 待“運動”這樣事情。 小弟以為所得反應在消費上的效果,不能用等比例縮放的方式來計算。 先假設國民所得只有兩種用途: (1) 食衣住行 (2) 育樂 食衣住行是生存所必需,因此所得越低,會有越高的比例花在食衣住行上面,反之, 所得越高可以有越高的比例花在育樂上面。 假設台灣 GDP 為 10,美國為 30。將美國的 30 單位平分為三部分,前 10 單位有 1 單位花在育樂上,接著的 10 單位有 5 單位花在育樂上,最後 10 單位有 7 單位 花在育樂上。因為台灣只有 10 單位的 GDP,因此只有 1 單位花在育樂上,算一下 就知道美國平均每人花在育樂上的錢是台灣的 13 倍。 當然上述的數字都只是捏造的,只是藉由具體的數字傳達抽象的概念。 由於小弟對「育樂」的消費抱持這樣的看法,所以不只是棒球,美術、音樂、體育、 技藝都一樣。要比別人強?那先得比別人有錢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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