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雙修] 放棄雙修
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八條規定:
修讀雙主修學生,如擬更改加修系(組)別,
應向教務處申請放棄該系(組)修讀雙主修資格之後,
再依相關規定申請修讀其他系(組)。
至遲請於開放申請前一週填具「學生報告書」,
並經本系及加修學系系主任同意,送交註冊組,始可申請新的學系。
註冊組 敬覆
※ 引述《jass970991 (半糖綠假面超人)》之銘言:
: 小弟我去年運氣很好
: 申請到了雙修
: 然後我最近才跟父母講
: 我原本以為他們會開心一下
: 結果我爸超生氣
: 他說我比較希望你能好好讀原系
: 如果你要去念別系的書的話也要挑一個和原系性質比較相同的系
: 這樣以後才能相輔相成
: 像是物理或化學.......
: 其實我原本也是這麼想
: 而且我也比較喜歡物理化學
: 不過第一志願沒上
: 所以選一個比較接近的科系
: 之後我爸就一直再逼我去退掉 然後重新申請
: 所以我決定要去退掉了
: 可是我不知道能不能重新申請
: 而且爬過文也沒有很清楚的說
: 也沒有說到底要怎麼退掉
: 所以我想請問到底該怎麼做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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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1.48
推
04/14 09:1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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