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雙修] 重大變革!!!!
核准修讀雙主修的學生,其可能結果有下列6種:
(以下簡稱本學系為A系,加修學系為B系)
1. 修畢A系應修習之共同必修、通識、系訂必修、選修等各項規定,
及B系全部系訂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 =>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同時取得二系之學位)。
2. 修畢A系應修習之共同必修、通識、系訂必修、選修等各項規定,
且修畢B系規定之輔系應修科目學分 =>放棄(或取消)修讀B系學位之資格,
取得A系學位及B系之輔系資格畢業。
3. 修畢B系應修習之共同必修、通識、系訂必修、選修等各項規定,
且修畢A系規定之輔系應修科目學分 =>放棄(或取消)修讀A系學位之資格,
取得B系學位及A系之輔系資格畢業。
4. 修畢A系應修習之共同必修、通識、系訂必修、選修等各項規定
=>放棄(或取消)修讀B系學位之資格,僅取得A系學位畢業。
5. 修畢B系應修習之共同必修、通識、系訂必修、選修等各項規定
=>放棄(或取消)修讀A系學位之資格,僅取得B系學位畢業。
6. 未修畢任何一系,且修業年限已屆滿 => 退學。
另請注意:
※ 修讀雙主修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A系而未修畢B系,
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或一學年,若仍未能修畢B系,則以A系資格畢業。
※ 修讀雙主修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B系而未修畢A系,
不得再延長修業年限,僅取得B系學位畢業。
如果B系的服務課規定限修本系,那麼擬放棄A系而以B系畢業者,
須修畢B系的服務課,不得以A系服務課充抵。
註冊組 敬覆
※ 引述《ld29 (不絕)》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看完新規定後,小弟有幾點不太明白:
: 1.修完雙修系的畢業規定,有含服務嗎?若有,限修本系的服務可以原系充抵嗎?
: 2.若修完雙修系畢業規定,原系也符合雙修規定(ex:全部必修),可以雙主修資格畢業嗎?
: 3.原已休畢輔系者,若修完雙修系畢業規定,原系又符合輔系資格,是否可選擇以何為輔系?
: 或是可以兩個都當輔系?
: 這三個狀況我認為應該是 含,不可充 不可 選一
: 但似乎沒寫清楚
: 而且,我覺得比較合理的是 含,可充 可 選一........
: 還是我的理解有錯誤呢@@
: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1.48
推
11/09 19:40, , 1F
11/09 19:40, 1F
推
11/09 22:40, , 2F
11/09 22:40,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