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輔系] 輔上經濟後的學分問題

看板DoubleMajor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8/24 19:41),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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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liu2619 ()》之銘言: : ※ 引述《l12378986 (小安)》之銘言: : : 1、申請輔修系所:經濟系 : : 2、原系所:外文系 : : 3、請益內容: : : (1)已經修過經濟系教授開的經濟學一,用的課本是Mankiw的Principles of Economics : : ,但是又聽說經濟學一內容其實相當於個經而不是經原,那請問我到底可以拿他來底哪門 : : 課的學分呢?還是都不能抵?不過他的課號是經濟系的303,應該可以抵吧? : 可以抵經原 : 但你要補修四學分的經濟系選修 : : (2)輔系的分數是否會併入本系成績計算然後和本系排名? : : (3)同上,那雙修的呢ꄊ: 教務處的排名本來就是每科都看 跟你有沒有雙輔一點關係也沒有 : : 問題多,麻煩大家了。感激不盡。 : : 多了一個輔系課就變得很難排,有雙修的人真的很威啊... 之前回答有誤 補上正確法規 -- 輔系辦法(附台大辦法) 第三條中寫: 三、「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一(二)」可用下列方式替代: 1. 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甲上(下) 」另加「加修科目」1 學分。 2. 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乙上(下) 」另加「加修科目」2 學分。 3. 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甲」或「經濟學乙」為原學系必修課,或曾修習外系教師所開 全學年6 學分之經濟學課程上(下)學期者,可以「加修科目」4 學分替代。 4. 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甲(3、0)另加「加修科目」5 學分亦可替代一學年之「經濟學 原理與實習」。 學生事務 大學生事務 相關法規 外系生輔系及雙主修替代、兼充標準 http://homepage.ntu.edu.tw/~econman/student/undergrad/undergradu1.htm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4,4) 1.若該科目非經濟系老師授課、或為經濟系教師授課但為學生原學系必修課,不可抵免; 該科全部學分須以經濟系課號303、323選修或經濟系課號303、323且為經濟系老師授課之 其他系定必修課程替代之。 -- 所以原po可以採行的方式是修經濟學二 經濟學一二加起來共六學分 這樣再補兩學分的經濟系選修就好 不必再重修經原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95 ※ 編輯: Jackliu2619 來自: 140.112.211.95 (08/24 19:41)

08/24 19:57, , 1F
經甲經乙就是經一經二嗎?因為有聽說經濟學一和二其實是
08/24 19:57, 1F

08/24 19:58, , 2F
比較簡單的,而上面的規定又是寫甲乙,不知有沒有一樣?
08/24 19:58, 2F

08/24 20:02, , 3F
啊,看起來好像是經濟學乙上下=經濟學一二齁?那經甲?囧
08/24 20:0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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