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福利] 有雙修輔系的同學請注意這邊!
我想大家很在意的問題是標記
【放棄某某系雙主修資格。
放棄某某系輔系資格。】
我也覺得這樣很容易將「認真修課」和只是為了「延畢」之類原因申請的同學歸為一類
我想了一個方法 也許能解決這樣的問題
1. 在學期任意期間提出申請放棄雙修或輔系者,則在成績單(或者畢業證書)上加註【已
完成雙修(或輔系)某某系x%的課程】,如此一來對於認真修課的同學是個肯定。
而其中的x% = 已修雙修(輔系)規定之學分數/應修雙修(輔系)規定之學分數
但照現在雙輔學分的認定,有兼充的問題,造成仍有為了延畢而故意雙輔的漏洞可鑽,
我想的解決辦法如下:
有些雙修系的課程是跟原系重覆的,也就是對於雙修生而言可以兼充,為了方便,定義
雙修系無跟原系重覆的課程(也就是不可兼充之課程)為「獨立課程」
(i)對於輔系而言,通常不能將輔系學分和原系學分兼充,故無此問題,若可兼充,則辦法
如(ii)。
(ii)對於雙修而言,若已申請上雙修者,需修雙修系1~4門指定的「獨立課程」或者任選的
「獨立課程」才可於成績單(或者畢業證書)上加註【已完成雙修(或輔系)某某系x%的
課程】,獨立課程的多寡視各系決定,每個科系的科目難度不同。
2. 若未完成1-(ii)所說的1~4門的獨立課程,則視同放棄雙修(或輔系),情況分為兩種:
(i) 若在大四就畢業者或是在大四學期結束前提出放棄雙輔者,則在成績單上仍維持原樣
,無加上任何字句。此方法用意在於歸類想雙輔但又力不足的同學或是人生另有規劃
的同學。
(ii)但若在大五以後才畢業者,則在成績單上(更甚者可在畢業證書上)加駐【放棄某某系
雙主修資格】或【放棄某某系輔系資格。】,此方法用意在於懲罰延畢等原因而故意
雙輔的同學。
簡而言之,1是為了鼓勵認真修課同學,2-(ii)是為了懲罰延畢等原因而故意雙輔的同學
還有一點建議,我想2-(ii)的方法應適用於下一年(98學年度)申請雙輔的同學,不然的話
,可能會影響很多同學的未來。
我想教務處的用意是好的,只是沒有一個好的方法。
也許我提出的方法中有不周到的地方,還請多多指教,也無想筆戰的用意,只是想提出一
個可行的方法,感激不盡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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