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律系轉系輔系雙主修規定修正

看板DoubleMajor作者 (我人是不是很討厭)時間21年前 (2004/11/17 22: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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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acada (決戰semina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92A012XX 看板] : 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辦公室) 看板: B92A012XX : 標題: [公告] 本系轉系輔系雙主修規定修正 : 時間: Thu Nov 11 09:49:49 2004 : 本系轉系輔系暨雙主修審查辦法於11月10日修正通過, : 下一學年度的審查即開始適用。有關申請資格之限制, : 從修正前的以學業平均分數設限,一律改為學業成績名 : 次須達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請欲於九十四學年度申請轉 對不起我想請問一下 這是指今年就開始施行嗎? 我們今年是九十三 考完算94申請or 今年考完算今年申請 謝謝 : 入本系、或以本系為雙修或輔系科系的同學注意。 : 完整規定請參本院網頁http://www.law.nt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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