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延畢的話?
至多就是延兩年嗎?
不太懂規定的意思
「修讀雙主修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本學系之應修科目與學分,
而未修畢加修學系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或一學年,
若仍未能修畢加修學系必修科目與學分者,則以本學系資格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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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4.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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