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前夫的女友打擾生活
1丶監護權變更,沒那麼簡單
2丶小孩多些長輩關愛,其實也沒什麼
不好,我覺得不用想太多
3丶或許妳可以考慮主動分享小孩的生
活照丶影片或生活點滴給妳前夫,然後
要妳前夫也這樣做(帶女兒去玩時的照
片或影片,也分享給妳)。我和我前妻
就是這樣做的,我也沒因為這樣而擔心
監護權被搶。
4丶其實在我看來,在不得已離婚時,
肯搶小孩監護權的父母,才是愛小孩,
有責任心的父母。如果妳前夫那邊真想
這樣做,我還會高看他一眼。反正條件
擺出來,讓法院以小孩利益來判斷就是
了,從孩子的角度來看,也沒什麼不好。
引述《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之銘言:
: 和前夫已離婚3年,剛離婚時是共同監護女兒
: 約一年後改為由我單一監護
: 爸爸一個月帶女兒過去過夜兩次
: (五晚上接,六晚上回)
: 和前夫的女友(不確定兩人是否結婚)完全不認識
: 頂多是她有時來接女兒過去時打個照面
: 對方也是笑笑的,看來和善
: 但八月起前夫和女友逕行到幼稚園找老師
: 詢問一些小孩在幼稚園的狀況
: 後來由園長解決了此事
: 事件前後前夫完全沒有提前支字片語
: (我們的訊息聯繫內容僅限於約定帶小孩的時間以及匯款事宜)
: 然後這兩天園長又聯繫我
: 說前夫女友前些天又打電話給老師
: 大意是她的行為可能是有意想搶回孩子的監護權
: 要我自己多加留意
: 我實在是有點疑惑又困擾了
: 朋友說既然監護權在我
: 他們就不應該擅自越過我
: 一再打擾學校和孩子的生活
: 應該要請他們停止
: 但一來我和前夫已不是有商有量的關係
: 再來他仍舊是孩子的爸爸
: 我真能制止他女友(或妻子)的此種行為嗎?
: (打電話到幼稚園的都是他女友,一起去到幼稚園時說話的人也都是女方)
: 應該怎麼提出比較好
: 比較站得住腳呢?
: 先感謝大家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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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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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證明小孩跟你比較好,才能讓
法院把監護權判給你。
※ 編輯: Bedlem (117.19.186.45 臺灣), 10/09/2019 12:31:3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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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對別人的付出,不知道心懐感恩的,
其實是我前妻。養小孩的成本很高,她有
表達過感謝,或者分攤相關的費用嗎?
沒有,她只會覺得由我們這邊承擔,是理
所當然的,然後把時間和金錢,拿去做自
己喜歡的事。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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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為知道孩子是我的軟肋,才大膽的把
撫養小孩的責任和花費,都甩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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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dlem (117.19.186.45 臺灣), 10/10/2019 0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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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好像你養小孩不用花錢一樣,
真是好笑。
※ 編輯: Bedlem (175.96.123.164 臺灣), 10/11/2019 2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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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前妻那邊把小孩撫養費當成債務,
硬甩給我這邊的。家裡有沒有錢,和誰
該負擔小孩養育責任,根本是兩回事。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而且那些錢是我父
母的,不是我的,更不是我前妻的。
這沒什麼好笑的,就好像如果你被人家
搶了錢,然後還被說,就是因為你有錢
所以才被搶時,我不會覺得好笑一樣。
※ 編輯: Bedlem (114.25.113.231 臺灣), 10/14/2019 01: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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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撫養費才是債,小孩不是。小孩監
護權和小孩撫養費,是兩回事,不爭監
護權,不代表她可以理所當然的不付小
孩撫養費。
沒有什麼給不給小孩的事,只有她愛不
愛小孩,肯不肯承擔照顧小孩責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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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dlem (115.82.186.231 臺灣), 10/14/2019 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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