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決定要離婚了已刪文

看板Divorce作者 (David)時間5年前 (2019/03/06 15: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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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能建議什麼,但有些地方可以再思考看看 ※ 引述《sandyshe (Fallen Devil)》之銘言: : 跟先生2014年結婚, : 育有一子兩歲半, : 先生長期在大陸工作, : 近一年多以來因工作關係半年回來一次(9天), : 而這次回來就被我發現有小三, : 一堆緣由不贅述, 離婚有兩種,合意離婚跟判決離婚,細節沒說明,且合意就不用討論 就講判決離婚吧,如果對方不想離,你必須要有足夠證據,分隔兩地下,蒐證不容易 : 目前只求可以順利離婚, : 我只想爭取: : 1、孩子的單獨監護權(不要共同監護) 你知道什麼是共同監護嗎? 簡單來說,就是麻煩,要遷戶口/學籍, 開戶等等都要兩個人同意。如果談好孩子歸你,那麼就可以跟對方溝通清楚, 沒有監護權不代表沒有親子關係和教養義務 : 2、孩子的教育費、贍養費 : 3、以我父親名下的房子抵押貸款可以一人負擔一半(當初是一起拿來開工作室做生意跟 : 整理房子) : 先生因家庭關係, : 父親母親長期居住大陸很少回台(因為債務關係也不便回台) : 妹妹已嫁、弟弟單身獨居, : 夫家在台灣沒有存款沒有不動產等任何財產, : 當初結婚時我們已辦理夫妻財產分制。 : 我們目前居住的房子就是父親拿來抵押的房子, : 距離娘家三分鐘路程, : 先生去大陸前以及返台假時都住這裡。 : 我全職媽媽在家帶小孩無業, : 但以父親公司員工的名義投保勞健保, : 生活費、先生小孩的保險費、償還貸款等各項開支都是先生負擔。 看推文金額不大,談好就好,是不是要一人一半,其實不用那麼堅持 : 目前先生極力想挽回, : 要捉姦也是不可能, : 因為遠在對岸, : 只想好聚好散, 對方死不簽字合意離婚,證據有不足的情況下,會搞很久 : 希望能有和平分開的方式, 有沒有想過先協議分居看看? 至於離婚協議書先談到差不多再來煩腦,不需要一開始就花錢做這個動作 : 請大家給我建議, : 心思紊亂如有表達不清再煩請指教, : 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9.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51856702.A.943.html
文章代碼(AID): #1SVtG-b3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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