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推薦台北的離婚律師

看板Divorce作者 (David)時間5年前 (2018/11/29 14:2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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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有兩個主軸 1. 怕孩子被帶走不帶回來,雖然不是不可能,但想這麼多只會折磨自己 假設對方是正常人(沒有偏激個性等),孩子還是要上學或是有自己熟悉睡覺的地方吧 就算離了婚,孩子都還是有可能被對方在探視 時候帶走,沒有依約定時間回來之類的事情 2. 只要雙方約定好的協議,在沒有違反善良風俗等違法的狀況下,都是有法律效益的 談好就好,就像買賣契約,買家和賣家同意後即生效益,至於之後誰違約, 除了根據契約內容處理外,雙方沒法解決,爭執大多還是透過司法來解決 如果不想離婚,分居也是一種方法,失和的夫妻硬要住在一起,有時更增彼此痛苦, 也無法好好思考未來(理智線常斷掉這樣),而適時的分開, 反倒有助於感情的修復與維繫,或是以較好的形式離婚。 ※ 引述《happymom (新生活)》之銘言: : ※ 引述《happymom (新生活)》之銘言: : : 跟先生想協議離婚,但對於探視時間跟扶養費都談不攏。我跟他互動會氣到發抖睡不著 : 。 : : 想委任律師去跟他談。麻煩可以站內信推薦我。之前有去議員那邊的法律諮詢,那位律 : 師 : : 開價從擬協議書到找對方談(不知道是只談一次還是負責談好),五萬元。算公道價嗎 : ? : : 也想請有經驗的人給我些建議,如何找到好律師。 : 想用我的文再問,目前我帶小孩出來住,他週末大概只來一個下午看小孩,他一直想要週 : 末能帶小孩回家(可以不住),但我很怕沒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他把小孩帶走就不帶回 : 來了。 : 那要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就只能簽離婚協議書了嗎。還是我們可以打一份分居協議。明訂 : 撫養費及探視時間方式那樣。還是我該去問律師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43472911.A.F57.html

11/30 12:04, 5年前 , 1F
感謝建議
11/30 12:0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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