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關於T.W.的故事:被構陷性侵女兒

看板Divorce作者 (紅鶴老爸陣線)時間5年前 (2018/11/14 00:22),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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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整理資料、撰寫此文,心中亦是戒慎恐懼。因為本文的內容著實是「雙面刃」,雖點出現有未成年子女親權訴訟延伸的光怪陸離現象,但文章內容也可能給未來潛在當事人提供了有形無形的不當示範。但考慮許久,還是決定將這些發生在社會中的真實故事呈現出來:若還是不將親權爭議核心、即「當事人『搶小孩』動機」給消除,同住方為了控制住孩子、不讓孩子與探視方接觸,未來可能還會有各匪夷所思的怪招產生。目前利用「家暴通報」「聲請保護令」當作家事訴訟「前菜」的文化很炙盛、基本上已經是「標配」,但更恐怖與冷酷的手法這兩年也開始增加了,即是 提告「性侵」(通常是媽媽告爸爸對女兒性侵)用來當作離婚、剩餘財產、親權酌定案件的「帶風向」或者「拖時間」工具。本團隊近期接觸了兩位個案,分別是T先生、W先生,碰面與電訪後,將訪談資料整理為此文。以下是關於T.W.的故事。 https://imgur.com/Ely8wyW.jpg
關於T.W.的故事 北部某縣市白領人士T先生。太太也是同個領域的白領階級。他與妻子之前各都有過一次婚姻、兩人經由婚介機構媒合後,2012年認識、2013年結婚、2014年3月7日生下女兒。交往認識初期兩人相處無明顯摩擦,但正式登記結婚以後,太太要求他向電信業者申請每個月的(打出)通聯紀錄、提供給太太;太太要求他把房子過戶給她(T先生沒答應,遭到岳家冷言冷語,諸如:沒擔當、讓太太沒安全感……之類);婚前協議各自每月出資到特定銀行帳戶、使用該帳戶支付家庭生活費用,但太太事後帳務不明、似乎都沒出錢,也不把帳戶明細提供給予T先生。太太懷孕與生產以後ꄊA太太似乎更容易焦慮、發怒。接生醫院因為繁忙,沒依照太太在「指定時辰」接生、太太遷怒T先生;女兒在月子中心有尿布疹、太太則大鬧月子中心吵退費。岳家也有一些怪怪的生活習慣,例如在「家裡」裝設監視器、說怕鄰居來鬧(?),岳母還會『指定』女婿要送什麼禮(例如一盒要價台幣3萬元的人蔘);岳家也跟鄰居都處不好……。關於金錢財產的部分,岳家或太太都有很高的執著或者不安全感,太太負責報稅、但不讓T先生知道報稅憑證或軟體相關密碼,只有太太同時知道兩人所得。另外,太太也對於女兒的公共衛生相當執著。 隨著關於金錢財產、與對女兒生活照顧的許多摩擦,夫妻兩人開始疏離, 2014~2015年間,太太正式帶女兒回娘家長住。T先生只能在約定好的特定日期或時段去岳家探望女兒,請各位注意,此時都尚未進入離婚訴訟喔!這個階段,太太與娘家對T先生的不適與奇怪言語也越來越多,例如「不要再來了啦~」「以後在警察局看小孩就好!」「你在外面是不是有小三?」;在2016年年初,有次T先生去探望女兒時,『突然警察直接進入岳家』,原來是太太報警說T先生對她精神暴力(?!),該次事件不了了之。然後就開始了更嚴重的阻止探視,此時T先生已經越來越難看到女兒了,後來太太主動在2016年3月聲請保護令(主張精神虐待)、2016年5月됊ㄔX離婚相關訴訟。由於離婚訴訟、正式進入程序前需強制調解,在調解階段的後期、大約2017年初時,雙方達成了親權訴訟終結前、未成年子女探視與交付的協議。但到了2018年農曆大年初三……原本是交付日,T先生到了岳家要接女兒,同住方未開門、電話也未回應。結果沒多久,T先生就接到了地方政府警察局婦幼隊的通知:要前往製作筆錄與採集檢體! 劇情發展至此,各位應該都能猜到太太提出了什麼告訴了。檢警基於偵查不公開、並未積極告知此案控訴的細節或證據,故此性侵案件被告(即T先生)不清楚太太到底提出了哪些證據、認定他有性侵女兒。就在前陣子,經由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內容觀之,太太只有提供: 1、驗傷單(並未描述任何外陰或陰道內是否有傷,僅描述肢體瘀青一類)。 2、由成人(岳家、太太)對女兒攝影,成人在鏡頭旁詢問女兒相關問題:「爸爸有沒有摸你這邊那邊」、「爸爸有沒有對你如何如何」等類似問題,女兒在影片中,都講「有」「對」。 該不起訴處分書出爐以後,太太提起再議,近期遭高檢署駁回,故該案確定。但是這段期間,T先生就被「合法」地與女兒隔離了。 ----------------------------------------- 北部某縣市餐飲自營業者W先生。與太太認識、結婚於2008年,而後2012年大女兒出生、2015年小兒子出生。夫妻兩人認識初期,W先生不清楚太太的財務狀況,婚後才知道太太有欠卡債,而且一直沒還完、持續產生循環利息。另外太太娘家似乎有「媽媽管所有錢」的習慣,甚至到了太太都成年、結婚後,太太還是要把所得都交給媽媽(W先生岳母);太太婚後要求W先生把「所有」工作所得都交給她,W先生拒絕,但W先生還是負擔家庭花費支出。如同上述T先生的故事,當金錢財產的觀念越來越有摩擦時,兩人感情也淡了,怕避免兩人碰面就要吵架,W夫妻在小兒子出生後沒多 多久、兩人就分房睡,平時也幾乎無任何互動了。太太在一般公司上班、當行政助理,兩人都外出工作時,子女除了安排到幼兒園托兒所以外,由爺爺(W先生父親)負責接送與在家照顧。就這樣過了三年。 在2018年3月23日,W先生的岳母與太太提早到幼兒園將大女兒帶走、當日他們也回住處把小兒子帶走,直到今日…… 在孩子被帶走後沒多久,W先生收到了法院核發的「緊急保護令」,法院家事庭初判W先生可能對女兒性侵、因而核發。此時W先生也猜出太太可能規劃了什麼策略、準備進行什麼後續,於是趕快委任律師處理相關事宜。法院核發了防止性侵與父女接觸的緊急保護令,同時也將資料給予地方政府警察局婦幼隊,故如同T先生一般,W先生也去了婦幼隊製作筆錄、採集檢體。婦幼隊在2018年7月將資料移送地檢署,目前W先生的案件仍在地檢署偵辦當中。依照W先生側面瞭解,太太也是提供: 1、驗傷單。描述大女兒「外陰紅腫」。外陰紅腫原因很多,包括霉菌感染、不合身的內褲摩擦都有可能,不一定是性侵或猥褻,仍須有其他更直接的證據。 2、也一樣由成人(岳家、太太)對女兒攝影、詢問女兒相關問題,女兒在影片中,也都是講「有」「對」。 依照W先生的說法,這個性侵案件應該會不起訴、因為根本就沒直接、決定性的相關證據。另外在家事案件部分,雙方這段期間也同時展開離婚、剩餘財產、未成年子女親權,不過這段期間由於卡了緊急保護令、性侵刑事案件,故家事庭短期根本不敢裁定或協調直接讓父女會面;而小兒子的部分,W先生經審慎考慮以後,也覺得小兒子的探視、目前也先不要較佳(以免又被誣陷新案,害了自己與孩子)。太太本人有卡債、娘家似乎是低收入者,所以對於先生的提告,都是申請法扶,且把個人每年申請法扶額度(一年內三件)給用光了,W先生認為如此處心積慮就是要利用性侵긊蚰顙皹o家事相關訴訟的優勢。筆者首次與W先生碰面,是2018年10月在地檢署巧遇(是真的,不是瞎掰!),當下筆者聽到W先生與其律師的對話,發現是個值得關注的個案,於是向前攀談、並交換聯絡方式。就在這個當下,其太太與岳母還對筆者錄影蒐證……也許認為筆者是W先生的幫手之類……。 ----------------------------------------- 我不是神,無法知道真相,資料也沒檢警來得多。不過依照他們兩位的描述與客觀證據看起來,性侵機率確實偏低、構陷的機率則真的偏高。這個策略之所以「好用」,原因不外乎是: 1、因為整個司法、警政、社福的服務鏈會立刻投入服務與保護被害者的行動(這當然是應該的),而疑似誣告或構陷者則享受著公部門與社福團體提供的資源與諮詢,所以對攻擊方來講,相當節省資源、事半功倍。 2、在調查期間,被告勢必會與孩子會被隔離。事後就算證明是烏龍、甚至誣告,也沒關係,因為這段期間已經為同住方爭取了更多負向教育、洗腦工程的運作時間。讓未來相關家事訴訟更有利。 3、性侵案件的被告,會被直接扣上大帽子,短期根本拿不下來。就算刑事案件偵辦後不起訴、或無罪,這個被告訴的記錄會跟著一輩子,給這些被告帶來長期的困擾。 我們並不是呼籲要提高這類案件的提告門檻,因為這個社會確實有兒少因為親密或同住家屬的性侵而受害,體制當然要積極、快速、嚴格得處遇,來拯救所有可能受害的兒少。但當有心人利用制度上原本救人的工具、拿來害人時……似乎真的無法阻擋。另外T.W.都表示在社工訪談時,遭遇到社工相當高度的質疑與誤解……但如上述,因為社會上真的太多這類真實案件,社工真的不得不小心、以致於先入為主、有罪推定的文化已經固著了、無法改了。結果,幕後疑似誣告的加害者,可能在家納涼、吹冷氣看電視,而這些被告要東奔西跑、還要遭遇各式冷言冷語。「Me, too」風潮仍在,我們必須鼓勵性侵受害者站出來揭發加害者!但我們也同時相信,利用體制與刻板印象、構陷他人性侵的惡質文化,也需要被遏止與批判! 以社會現實面跟統計數據來看,在各式親子組合當中,「父女」組合是最容易產生性侵、猥褻案件。所以屆臨家事訴訟的爸爸們,到底未來該怎麼探視女兒比較安全?怎麼防範,才能降低被誣告性侵呢?就我們目前所能想到的: 1、平時會面或交付後,當然要長期存有與女兒相處良好的影像紀錄。未來以備不時之需。 2、若支援系統足夠的話,爸爸們不妨請自己母親(孩子的奶奶)協助陪睡或幫忙女兒洗澡。減少攻擊方的著力點。 3、有項感覺比較瞎或尷尬的建議(但確實有個案這樣做):就是每次交付孩子的當下、找個適合的地點,雙方進行孩子身體狀況的確認。這點主要用在「對孩子家暴傷害」之各類誣告或爭議。 ……想不到其他的了…..各位想法呢? --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tw.flamingo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42126125.A.5A3.html

11/18 15:45, 5年前 , 1F
人性真是髒
11/18 15:45, 1F

11/18 20:48, 5年前 , 2F
手機看的好辛苦
11/18 20:48, 2F

11/20 08:18, 5年前 , 3F
可怕啊!
11/20 08:18, 3F

11/20 08:18, 5年前 , 4F
這樣下去誰敢結婚....
11/20 08:18, 4F

11/24 21:50, 5年前 , 5F
鬼故事集結
11/24 21:50, 5F
文章代碼(AID): #1RwlejMZ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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