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突然要離婚-續

看板Divorce作者 (柔)時間7年前 (2016/11/12 23:02),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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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之銘言: : 今天,發現了,小三 : 但只有一張接吻照片 男方只露出半張臉跟衣領…但我知道那是我老公 : 時間是在今年1月… : 對方說:這是我老公 : 所以這段外遇不是剛開始 是在我懷孕時就有了 : 那這段時間真是隱瞞的真好!! : 請問:我目前要離婚…但萬一他房子改登記他媽名下 我是不是就拿不到了? : 如果拿不到我有什麼方式可以做呢 我覺得,先考慮清楚妳是要離婚還是不要離婚 如果妳還想挽回,也覺得自己可以忍受, 這段時間他不管怎樣問離婚,怎麼提議,怎麼提議妳都冷處理。 讓時間沖淡一切。 如果妳要離, 那就絕對,不要分居,也不要跟他談判 更不要找小三 妳還是他老婆的時候,才能抓姦,才能請徵信社跟蹤 跟他還住在一起,才能蒐集更多證據 不回家的也記錄起來,回家對妳精神虐待啦什麼的也留下證據,才能增加自己的籌碼。 即使不主動找律師打官司,也可以提出證明重大過失在於對方不在於妳,讓他連訴請離婚 的沒辦法! 急的人,會付出比較大的代價 他想離妳就愈不要離,為了婚後的自己和孩子著想。 什麼早點結束早點解脫,除非妳之後的生活絲毫不受影響。 當妳決定離婚的時候,這關係就已經結束了,要為了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而行動。 跟他拿錢買小孩和自己的東西,對自己更好,他跟小三愈好,就會更早想離婚。 更要和氣對老公,不可怒罵他(精神虐待),動手(家暴) 反正妳的心裡,要把他當的是陌生人了。 療傷的責任要自己扛,不然推給這種不負責任的人,只會讓自己更難受。 即使妳不要監護權,也可以爭取不要付這麼多扶養費。孩子重的是陪伴。 總之,都是艱難的路,但就是要找到方向,要離還是不離要認真思考。 決定了就義無反顧。 祝福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3.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78962946.A.8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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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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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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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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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1:4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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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的問,不回家的話如何紀錄起來?
12/13 00:3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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