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做有可行性嗎?

看板Divorce作者 (離婚版匿名帳號)時間10年前 (2014/07/06 22:0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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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一個性情火爆又常講話粗俗的人,之前她曾跑來我辦公室,當許多同事的面把我 講得不堪,也罵許多三字經,我告她公然汙辱罪,她已經一審被定罪。我沒跟她同住有 六年以上,所以我已經能跟她訴請離婚,我不想跟個有公主病又歇斯底里的女人再有牽 扯。 現在想請教大家問題 1.打離婚官司,可以找不同的律師樓的律師一起合作,請兩個律師一起替我打官司嗎? 2.我可以找妻子之前一審聘請的律師,請那位律師和我目前的接案律師一起合作打我的 離婚官司嗎?(因為妻子不服,公然污辱罪進入二審,她就又換別的律師) 謝謝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240.1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vorce/M.1404655377.A.E7C.html

07/07 11:17, , 1F
第二點答案是不行。會有利益衝突問題。
07/07 11:17, 1F

07/23 17:46, , 2F
真的 我的也是婚後現原型 原po加油 我也是再考慮中
07/23 17:46, 2F
文章代碼(AID): #1JkLSHvy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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