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會跟另一半聊MSN不合嗎?
※ 引述《clouddreamer (雲夢)》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我跟閃光的曖昧期還滿長的
: 大概有快一年吧
原文恕刪
: 有時候,幾個小時的msn,比不上一句甜甜的「晚安」來得溫馨感人
: 不是嗎?
關於這個我真的有滿深的感觸的
MSN 只能用來搞曖昧,不能用來談戀愛
有什麼話想講的話,還是打通電話給他/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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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慢一點 不管有多遠
放不下就代表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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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31.20.119
※ 編輯: aaaaa0703 來自: 75.31.20.119 (10/24 19:00)
推
10/24 20:3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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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3:32,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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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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