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同居

看板DistantLove作者 (天天)時間15年前 (2008/10/25 12:21), 編輯推噓12(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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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還沒交往就知道注定遠距,在歷經十個多月的遠距後。 一直住在台北的閃光直接在台南買了房子,決定南遷。 雖然只是中古的車墅,但是有他夢想的大車庫跟有實土的花圃。 也為了房子的事情,頻繁的下來台南。 30號要交屋。 即將開始準備裝潢的事宜。 而我在昨天意外失業了。 今天我娘突然打電話來說,買房子是他家的事情,不可以沒有結婚就搬進去住。 要住一起就是要結婚。 之前她從來沒有對這件事表示過這類的意見。 但是她對閃光頗有意見,工作不穩定(他是畫漫畫的), 收入不穩定(收入是賣書的錢,有賣有賺),年紀跟我差七歲,看起來又不是很健康。 最重要的是,她認為閃光不打算跟我結婚,只想跟我同居。 雖然我說:他有在規劃,只是現在就是買房子沒現金,不可能馬上結。 我娘還是堅持買房子是他家的事情,跟我沒關係。 不要沒結婚就同居,女孩子會被男方家長看不起,住新家隔壁鄰居也會覺得我不檢點。 但是他父親已經辭世,母親也不管事,家裡就是他跟他妹妹在管事。 然後我娘又堅持,藝人未婚同居是因為他們是怪人,不是普通人。 要以自己的父母師長做為榜樣,不可以以怪人作為榜樣。 我就回說:我指導教授也是跟師母同居好幾年,家裡逼了才結婚的。 我娘就說:那是年輕人,不一樣。(不也是師長嗎!!!!) 我說閃光要南遷是因為他喜歡台南的環境,也想幫我省租屋的房租。 最後她就堅持,我在台南的房租她會給我,我們家不是出不起這個錢, 叫我不準沒結婚就同居,要同居就結婚,訂婚也不行。 現在只是朋友而已,朋友可以去做客,但是不可以同居。 閃光的房子買在離我租屋處五分鐘左右車程的地方。 所以我們的遠距離要從台北-台南的200多公里,變成台南-台南的一公里。 我個人覺得同居無所謂,畢竟閃光下來一住也是六天七天的,結婚也在規劃的範圍內。 並不是他不打算結婚(但是我娘堅持,要是閃光跟我同居十年都不結婚怎麼辦) 試問我會傻傻的住了十年才發現這個問題嗎? 我今年26歲了,閃光也30好幾了,都不是學生。 最後還是沒得商量,我娘的意思就是那是別人家,不要沒結婚就同居。 我是在想要當二房東,房租照付轉租給朋友,但是我實在不想騙家人。 而且要是突然跑來台南查勤,我就死定。 但是閃光本來就是有長遠的打算,不然在台北有自己的房子住的好好的, 何必千里迢迢跑來台南買房子,還花一大筆積蓄, 但是我娘還是堅持沒結婚就是別人家的事情。 下禮拜要交屋也不關我的事情。 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 幸福, 就是牽你的手,一直走下去。 -- 未來,我是你的老婆 I'll be your wife in the futu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63.159

10/25 12:30, , 1F
妳媽媽既然寧可給你房租錢 又何必一定要這樣忤逆他們的心意
10/25 12:30, 1F

10/25 12:31, , 2F
其實很多人看待同居都是很保守的 妳母親說的也沒錯
10/25 12:31, 2F

10/25 12:32, , 3F
一公里超級近了 一下子就到了!!
10/25 12:32, 3F

10/25 12:37, , 4F
我想媽媽都是怕女兒跟別人同居 然後被別人背後說閒話`
10/25 12:37, 4F

10/25 12:38, , 5F
因為你是她的寶貝女兒~她是真的關心你``
10/25 12:38, 5F

10/25 12:41, , 6F
所以只能先改變你媽媽對你男友的觀點 讓他多跟你媽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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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2:42, , 7F
讓你媽媽知道`你男友是真的愛你``會給你一輩子幸福的
10/25 12:42, 7F

10/25 16:14, , 8F
加油 另外 請問可以看你男友的作品嗎? ^__^
10/25 16:14, 8F

10/25 17:33, , 9F
住近近的不同居 感情會比同居好喔 同居易有生活上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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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7:35, , 10F
同居版cohab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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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9:52, , 11F
不過如果是以結婚為前提 我覺得同居是不錯的選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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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9:53, , 12F
簽名檔"未來我是你的老婆">//<語氣好堅定 看了就有幸福感
10/25 19:53, 12F

10/25 22:00, , 13F
那是一本書名吧?? 好看齁!
10/25 22:00, 13F

10/25 22:30, , 14F
咦 是書名?? 有人推薦 去找來看看>///<!!
10/25 22:30, 14F

10/25 22:50, , 15F
他的作品!!他是畫同人誌的....^^賣量算是不錯吧!!
10/25 22:50, 15F

10/26 02:58, , 16F
不要貿然的就住再一起~剛住再一起會有很多磨擦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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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58, , 17F
目前的住所 然後常去對方家裡生活一段時間 適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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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59, , 18F
至少還有屬於自己的地方 而且你家人的看法很重要~
10/26 02:59, 18F

10/26 12:50, , 19F
感覺原po男友很有名 我有找到那本書:)
10/26 12:50, 19F

10/26 12:51, , 20F
另外 我覺得他是以結婚為前提才到台南買房子的
10/26 12:51, 20F

10/26 12:51, , 21F
如果沒有心 連坐車來台南都不想吧
10/26 12:51, 21F

10/26 12:52, , 22F
不過我是覺得不要同居比較好 同居後會有很多問題
10/26 12:52, 22F

10/26 19:03, , 23F
先登記結婚如何?給妳媽一個交待
10/26 19:03, 23F

10/28 02:53, , 24F
畫同人誌不簡單,讓我想到comic party...請問你男友有筆名嗎
10/28 02:53, 24F

10/28 08:27, , 25F
30幾歲的男性同人畫家...應該蠻容易猜的!!^^筆名是英文的~
10/28 08:27, 25F

10/28 17:50, , 26F
該不會是四個英文字母那位?? 0口0
10/28 17:50, 26F

10/28 21:59, , 27F
會不會猜太快了!!呵呵~~一切盡在不言中......
10/28 21:59, 27F
文章代碼(AID): #190fwmT6 (Distant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