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有關身障津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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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ine7674 (向問天)時間15年前 (2011/02/14 20: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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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疑問是我家的戶口人數不變,我爸媽收入沒變,我去年復檢過了. ,但今年卻沒過,想請問一下為何會有這種狀況。我姊2009年開始戶籍跟我們分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109.242.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1224466 (蒼月潮)時間15年前 (2011/02/12 19: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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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查了一下. 依據社會救助法之規定. 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 列人員:. 一、配偶。. 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原po跟姐姐戶籍是分開的,所以可以排除

推噓4(4推 0噓 10→)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ine7674 (向問天)時間15年前 (2011/02/11 00: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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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大大. 我想請問身心津貼的問題. 我是住桃園縣的,本身是領中度肢障的手冊,不需復檢. 就是本來我是可以領津貼的. 可是今天收到一封信. 信上說根據. 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第6條. 第1項規定. 申請生活補助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
(還有64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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