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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企業足額進用是靈丹妙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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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吃光光..... 我個人認為,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誠實是最佳策略). 放棄補助的做法,也有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 企業主要用人,就是要用,不會計較那麼多。不想用了,也是會想盡辦法趕人。. 關鍵是個人的能力及條件問題,而非與能力條件無關的其他因素。. 如果因為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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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營事業,任用的資格與敘薪應該一致。. 例如,僱用資格是大學以上學歷,經由甄試錄取後,起薪就是NT$22,000元,不論身障. 與否。人事僱用通常會講求形式上的公平,不可能說具有相同僱用資格的身障者,敘薪. 就比一般人低五仟塊。. 如果真的有這種情形,那就是明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身權法、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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