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剛換完新制身障手冊

看板Disabled作者 (無)時間7年前 (2016/08/11 19: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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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is (盛夏11度C)》之銘言: : 之前做過換證的相關業務,所以想說解釋一下停車證跟陪伴者資格認定 : 社家署有制定一套準則,所以換證的時候,系統會自動判定是否符合 : 原則上第一類(智、精、自閉、失智等)重度以上,都會判定符合 : 中度以下度的話則會在看類別 : 肢體如果是下肢障礙,一律都會判定符合,不管等級,上肢的話則會再看受損部分。 : 另外各縣市還有會各自的共識標準,每個縣市會有些許的不同 : 所以有時候會遇到一樣的狀況,但因縣市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 : 例如像桃園市,只要是65歲以上身障者,停車識別證及陪伴者優惠皆會無條件判定符合 : 簡易式說法就是兩個標準: : 第一:身障者是否能獨自步行200公尺以上或10~20分鐘。(這是我自己約略抓的範圍) : 第二、身障者定位定向能力是否有受損。(能否辨識方向、會不會暴衝等等) : 當收到判定結果時,如果覺得停車別證或是陪伴者是非常需要用到的服務的話 : 例如像原PO自述,上手肘萎縮無法提重物,外出一定要有人陪同,但卻被判定不符合資 : 就可提出申復,提出後,就會有社工到府訪視,了解生活狀況,再跟委員報告,讓委員 : 斷是否符合需求。 : 異議申復的申請窗口各縣市不一定,有的一定要在公所,有的社會局(處)的身障科就可 : 受理,所以若想申請,可以打電話到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處)身障科詢問。 : 強調提醒的是,停車識別證跟停車優惠兩者是不相關的,有不少人提出異議申復的原因 : 是因為想使用停車優惠,並非要使用身障停車格 : 但停車識別證的用意是讓身障者可使用身障停車格,照理說兩者是要分開,優惠歸優惠 : 但因多數縣市把兩個掛勾再一起(如北市),所以造成很多民眾因此提出申復.. : 基本上,這類型的申復...通過機率很小(畢竟並非行動不便需要身障停車格) : 曾經跟北市交通局反應過應該要研議改變,但....恩...沒有下文(攤手 : 另外,永久換證的效期為五年 : 五年後需要重新鑑定還是一樣繼續換證,社家署還在跟醫學會研議,尚且還無確定消息 : 還要提醒的是,持永久手冊的民眾,如果覺得現在的障礙狀況有變(改善或加重),想重 : 鑑定的話,那永久的資格就一定會被取消,回歸到新制鑑定的規範 : 所以請要特別注意。 : 以上,我知道的部分大概是這樣。^^ 我是原po,後來有提出需求評估異議申復 剛收到公文,已恢復新增必要陪伴者的項目,謝謝大家的分享資訊, 我是在換證後一個月內, 向公所提出異議申復, 填了一張申請表, 附上換發後新證及身份證影本, 自己另加附診斷證明書給社會局參考, 社會局受到申復後,約一星期左右 即與我聯繫,並約時間派人到府進行訪察 訪查過程約20-30分鐘 主要視查我目前實際的身心狀況, 我自己也敘明實際身心需求, 訪察的社工也只能將訪察結果作成報告, 提報給專業評估團隊審議, 訪查後約兩星期,就會收到申復結果。 分享一下資訊給大家參考一下, 希望大家身體健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28.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sabled/M.1470914176.A.6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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