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家在台南.因外地工作.津貼被取消
※ 引述《chening1019 (漂亮衣服我最多 )》之銘言:
: 請問我家在台南 爸媽都住家裡
: 我自己來北部工作.戶籍一直在台南
: 承辦人員說沒實際居住.所以津貼要取消
: 我記得在網路上看到的規定是
: 避免在不同縣市重複領取.故請向"戶籍所在地"申請
: 可是 我爬文 看到有人96年就有"無居住事實"被取消
: 我以前在外地讀書4.5年也都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呀
在台灣法律網看到的
申請人未依規定在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本津貼,
非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公所是否能受理申請?
文 / 內政部【台灣法律網】
答:依據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請領本津貼者,應填具申請書,
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
據此,申請人依規定應在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不能在非戶籍所在地之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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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怕我們在不同縣市重複申請.所以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申請
我也只在戶籍地申請.被取消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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