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身心障換證新制 辦4場說明會(台北市)
上篇有幾個問題,我可以做些回答
第一、重新鑑定之後還是永久嗎?
新制度最長是5年?那5年後我們還要鑑定?還是逕行換證?
回: 以目前草案的定義,已經把永久這個選項取消,所以證明上面不會有永久的字樣
但只要經過醫師評估,證明障別不會在變動,那醫院端的部分可無須再鑑定
只要每五年行政換證即可。
第二、第二部份的評估是否會影響生理評估的障礙等級
回:需求評估人員的評估是在於福利服務需求的認定,並非障別等級的審查
所以需求評估人員並不會去更動或影響醫師的評估。
上述兩個回答,希望有解釋到版友的問題。
但是,必須強調,目前一切的一切都還在草案階段,所以是有變動性的
衛生署跟社會司的長官不斷的在退、想法不斷的變、兩個單位不斷的再推責任..(硍
最後就一句:『你們也可以地方自制啊,一定要我們處理嗎?』
搞的縣市政府都不知道該如何進行這樣新的制度(沒有法源依據,是要我們自制個鬼)
一直強調7/11一定要上路,所有法條卻都還在審查中
導致時常朝令夕改,變動不斷。
隨時的隨時,都有最新最新...最不一樣的流程辦法,搞的人心惶惶
我們長官曾經打給社會司身障科的ICF承辦人,毫不客氣的對他說:
『請你下鄉到各地區直接服務民眾,你就會知道民眾的需求跟心聲。』
拜託那些位在中央高層的長官們、學者們,不要在那邊天馬行空的想東想西
請看現實、實際現況好嗎,ICF一個好的出發點,想提供客制化服務的用意
被搞成只是一個擾民的、莫名其妙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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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23.177
※ 編輯: blis 來自: 114.34.23.177 (06/2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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