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 台電桃園區營業處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괠…
※ 引述《gterrywin222 (好人無限迴圈)》之銘言:
藉這篇也說一下台中電廠的甄試簡章
這應該比較像敦親睦鄰的方案
加上公家機關必須進用足額的身心障礙員工
這邊蠻穩定的 如果住附近的人可以考慮看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試簡章
地址:434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電話:04-2630-2123轉2210或2212
傳真:04-2639-052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100年進用身心障礙人員甄試簡章
壹、 甄試類別、名額及工作性質:
一、 甄試類別:業務佐理人員
二、 錄取名額:2名
三、 工作內容:包括話務及電腦操作等,並辦理文書、總務、人資、業務、客服、
會計、資料彙編等業務之佐理工作。
貳、 報名資格:
一、 基本技能:於報名時接受現場測驗,應具備電腦中文輸入達每分鐘25個字以上
【不得以其他相關技能之資格證照(書)代替】。現場測驗相關規定如下:
(一) 由本公司提供中文輸入技能測驗軟體,進行螢幕看打文章輸入測驗,成績計算依
字數多寡判定,每次10分鐘,輸入正確每字計1字數,輸入錯誤每字倒扣0.5字。
每分鐘輸入達25個字(含),且錯誤率小於10%者為合格。
(二) 本公司僅提供Microsoft套裝軟體內之中文輸入法,如須使用其他輸入法,請報
名者自備合法軟體。
(三) 測驗現場不設置盲用電腦、點字機、放大照明燈、擴視機等工具,報名者如有需
要,得自行攜帶相關設備。
二、持有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且有效期限在
100年5月30日以後。
三、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四、性別:不拘。
五、年齡:不限。
六、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
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
【註:本項甄試之學歷資格係高中(職)畢業人員,如經甄試錄取,不得以具有大專以上學
歷為由,要求變更身分或提高雇用等級。本項甄試應以報名時之學歷為準,資格不符者不
得參加甄試。】
七、兵役: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可於100年5月30日前服役期滿退伍。研發替代役、國防訓
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列管役男等仍在相關服務期限內或類似情形者,視同未服
畢兵役。
免役者須於100年5月30日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
八、體格:無心臟病(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
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九、設籍:台中市龍井、梧棲、沙鹿、大肚、清水等區或彰化縣伸港、線西、和美等鄉
鎮一年以上之在籍(民國99年3月28日以前設籍,需查驗戶口名簿正本並檢附影本一
份)居民。
十、本甄試錄取人員如經發現有下列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不予
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一)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或業務侵占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四) 依法停止任用、派(僱)用或聘僱。
(五)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
(七) 已屆限齡退休人員(依經濟部相關法規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即
退休)。
(八)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籍未滿10年者。
參、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甄試簡章請於中華民國100年3月14日(星期一)起至100年4月1日(星期五),每日
上午8:30至下午16:00,逕洽本公司(台中發電廠)人力資源組索取,不另販售。
二、 報名時間:自中華民國100年3月28日(星期一)起至100年4月1日(星期五)每日上
午8:30至下午16:00。
三、 報名地點:本公司(台中發電廠)人力資源組(地址請參閱本簡章封面)。
四、 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方式辦理,請攜帶6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以
及相關證件正本與影本各一份,於報名時間內,親赴報名地點報名,逾期恕不受
理【各項證件影本於驗畢後存查,概不退還】。
五、 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應查驗下列證件正本,並接受基本技能現場測驗:
1.身分證。
2.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且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
3.學歷證件(補習學校結業者,應檢附教育主管機關資格考試及格證書)。
4.兵役證件(男性免服兵役者須提出免役證明)。
5.戶口名簿。
上述證件經繳驗合格,以及接受基本技能現場測驗合格,始完成報名手續,並
即核發入場證。
(二) 報名表格(於報名時填寫)之「通訊地址」必須詳細填寫100年5月30日前不會變
更之通訊地址;報名截止後如有變更,應以書面註明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
變更地址及聯絡電話等,郵寄或傳真至本公司(台中發電廠)人力資源組(地址及
傳真電話請參閱本簡章封面)查對更正。
(三) 各項證件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
其他重大違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不得報名;錄取
進用後發現,即以退訓或除名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肆、 甄試方式、日期、成績計算及應試注意事項:
一、 筆試:100年4月17日上午9時起(各節起訖時間詳見入場證)
(一) 國文:採測驗式試題及寫作一篇。
(二) 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二、 口試:100年4月17日下午1時30分起
三、 成績計算:
(一) 國文、英文各占總成績30%,口試占總成績40%。
(二) 未依規定時間到考者以零分計算,筆試有一科為零分者或口試不合格(未達60分)
者均不予錄取。
(三) 各項成績及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2位數。
四、 應試注意事項:
(一) 入場證於完成報名手續後隨即發給憑以應試,遺失時應向原報名地點申請補發,
如無入場證致影響個人應試權益,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二) 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試場座位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於甄試前1日於考
場公布。
(三) 各科考試命題為高中(職)程度。
(四) 筆試現場不設置盲用電腦、點字機、放大照明燈、擴視機等工具(惟考生如有需
要,得自行攜帶相關設備應考),亦不得要求以代抄、錄音作答。
伍、 錄取:
一、 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口試、國文、英文成績高低決定
之。
二、 成績及結果通知將個別寄發,惟各科均缺考者不予寄發;錄取人員應依函知之時
間、地點報到,不得要求延期、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等;如仍在學就讀無法正常
上班者,應即辦理休學,並持休學證明報到。
三、 備取名額為錄取名額之2倍,備取資格保留至錄取人員報到後1年內有效,遇有錄
取人員未報到或退訓時,依名次順序通知遞補;未獲通知遞補者,即取消錄取資
格。
四、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驗下列證件正本:
(一) 最近3個月內之體檢表(須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
特約醫院檢查;檢查項目須包含胸部X光及血液檢查),必要時得由台電聯合診所
或公司指定之公立醫院複檢,如有不符本簡章規定者,不得錄用。
(二)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正本,資格不符者不予進用。
(三) 其他證件項目請依通知報到公文備齊。
陸、 試題疑義與成績複查:
一、 甄試完畢後,應考人對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以下簡稱答案,筆試
當日下午於考場公告),如有疑義時,至遲應於筆試後2日內(以郵戳為憑)敘明具
體理由,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公司(台中發電廠)人力資源組,以憑處理;同一道
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
二、 應考人若須申請成績複查,請於收到成績單2日內(以郵戳為憑)提出書面申請,
須註明複查科目,並附成績單影本及回郵信封,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公司(台中
發電廠)人力資源組。複查成績時,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答案卷等成績相關資料。
三、 應考人提出試題、答案及成績疑義,如逾受理期限或應檢附之資料及載明事項不
齊備者,不予受理。
柒、 工作訓練:
一、 訓練期間:自報到日起在本公司(台中發電廠)工作訓練1年。
二、 訓練期間待遇:比照本公司評價3等1級支給待遇(目前為月給19,689元)。
三、 退訓:工作訓練期間由本公司(台中發電廠)分階段進行考核,任一階段考核不
及格或有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予以停止訓
練,並不得請求旅費或其他補償。
捌、 僱用與待遇:
一、 錄取人員於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後,始由本公司(台中發
電廠)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
二、 正式僱用之待遇:支給評價4等1級薪給(目前為月給22,971元)。
三、 正式僱用後得依其工作表現按本公司「人員任僱調派施行細則」及相關規定,在
其職位列等範圍內考核升遷。
玖、 服務義務:
本次甄試係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辦理之專案招考,各錄取人員正式僱用後10年
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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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當有用不到的東西時 二、不妨捐給需要的人 三、可以得到更大的快樂
公 ′ 嗯... ^ ^ > < 好冷.. 。。 超人? ‵′ 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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