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身障津貼問題
※ 引述《catshyu (catshyu)》之銘言:
: 我朋友的媽媽A女士全盲
: A女士生了二位女兒,先生過世多年
: 二位女兒均已結婚各組家庭
: A女士原是靠領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生活津貼過生活
: (年紀應該六十幾了)
收入計算:
有工作收入依實際收入計算
無工作收入依下列計算
年齡60~64為17880 年齡65歲以上為0
身障輕度為11920 中度以上為0
: 前年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
: 最近被里幹事通知將被取消殘障津貼資格
: 原因是他有二位女兒
: 女兒...並不是那種月入數十萬的
: 他們也有自己的家庭跟小孩啊
: A女士的戶籍並沒有跟女兒一起
低收補助及身障補助 子女不管有沒有跟父母同戶籍皆要算入家庭人口
除非是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子女才不用算入(要看公所怎麼認定)
另外,中低老人補助(65歲以上才能申請) 已出嫁之女兒不用算入家庭人口
: A女士沒有房產
: 住的地方也是公有地
: 這樣應該怎麼辦,才可以申請到殘障津貼呢?
: 補充說明,是彰化縣的。
以本案的情況來看 低收跟身障補助的家庭人口為 A女+A女的2個女兒共3人
低收補助
家庭總收入:全家收入平均未達9829元
家庭人口為3的話 全家每月總收入要低於29487元
動產: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息)、有價証券(按調查時之收盤價格計算)、投資、汽車
等四項合計金額,每人每年低於75000元
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金額,
每戶300萬元
身障補助
家庭總收入:全家收入平均未達24573元
家庭人口為3 全戶每月總收入要低於73719元
動產:全戶總人口為一人時,存款(含投資)不得超過200萬元,全戶總人口每多1人增加25
萬元上限,家庭人口為3時,不得超過200+(3-1)*25=250萬
不動產:計算同低收補助,不得超過650萬元
上面提到的收入、動產及不動產資料要到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申請98年所得、稅籍及財產
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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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11.222.56
※ 編輯: DeathStar 來自: 203.111.214.41 (11/1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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