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身障特考三等的法學知識

看板Disabled作者 (請叫我530)時間16年前 (2010/04/20 22: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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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ma38 (Asami)》之銘言: : 舉今年家暴法的兩個題目為例 : 49.通常保護令的內容,不包括下列何者? : a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為通話、通信 : b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 : c命相對人繼續給付房屋貸款 : d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 : 保護令顧名思義就是要保護被害人免受侵犯之命令 : 故很明顯保護令的內容不可能及於命相對人繼續給付房屋貸款(管太多) : 50.下列何者不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屬於警察機關的業務? : a執行金錢給付之外的保護令 : b聲請保護令 : c開立驗傷單 : d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處所 : 警察機關的業務正面表列的確很難 : 但如果負面排除   :  應該不難推敲出警察無從開立驗傷單吧(警察有醫療專業嗎?)? : 故我個人認為這兩題所考的法規 雖然冷門 : 但基本上算是送分題 : 只是整份考卷的難度 我個人沒做完考題 : 不敢下斷言 只是提供一點個人的淺見供參考 : 請不要因為法規冷門就嚇到 : 有時候反而這類題目很容易拿分啊 家庭暴力防治法總共也不過66條,依我讀法學大意讀到後來的心得, 只要在一百條內,我都可以在一天內詳讀分析並作成筆記。 初等考後到過年前我把家暴、勞基法、勞保條例、消費者保護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全部法條都研究過。 不過那種三四百條的就很痛苦了,所以我怕公司法,今年的公司法我沒看過的都用 猜的,結果全部猜對,原PO說的很對,就算不是法律系的,法律看久了看多了會有 法感,很比較容易看出哪些敘述不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6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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