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明年的身障特考時間?

看板Disabled作者 (永恆愛戀)時間15年前 (2009/07/16 08:3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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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nowdriver (永恆愛戀)》之銘言: : 考選部 每年大約在十月份左右 會公告下一年度的考試計畫 : 若想知道明年身障特考何時會開始 請等今年十月再去查考選部 : 今年會提早考試是因應今年七月一日身障修法 : 公家機關每34人必須雇一位身障者的法令 有版友詢問此法令 *新版是說"公家機關" 在34人以上,所雇的身障者不能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三。 *舊版是說"公家機關" 在50人以上,所雇的身障者不能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 私人部份請參照以下的條文內容。 <今年最新版> 中華民國96年7月11日 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7331號 茲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第三十八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 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 礙者義務機關(構);其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方式,以各 義務機關(構)每月一日參加勞保、公保人數為準;第一項義務機關(構)員 工員額經核定為員額凍結或列為出缺不補者,不計入員工總人數。 前項身心障礙員工之月領薪資未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者,不 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但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 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二分之一以上者,進用二人得以一人計入 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進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 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 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 範圍,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 <舊法令>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民國 93 年 06 月 23 日 修正) 第三十一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進 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 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 心障礙者義務機關 (構) ,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前二項標準者, 應定期向機關 (構) 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 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繳納差額補助費;其金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 資計算。 依第一項、第二項進用重度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 警政、消防、關務及法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得於本法施行細 則另定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2.149.193

07/16 12:28, , 1F
謝謝你的說明~~
07/16 12:2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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