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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plosion (爆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美通過反歧視法案/飛美班機 不得限載特殊旅客
時間: Fri May 15 21:20:32 2009
心得:
亞洲人包括果然還是喜歡貪小便宜 (坐輪椅不用錢 通關快速)
典型代表: 台灣人 中國人
還有, 這項費用終究還是會轉嫁到乘客身上
美通過反歧視法案/飛美班機 不得限載特殊旅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15/today-life6.htm
身障失能旅客無陪護 航空公司需提供
〔記者姚介修/桃園機場報導〕美國通過「反歧視身心障礙者或失能者」法案,自五月十
三日起,飛美國班機不得設定特殊旅客人數,且即使旅客本人自認不需要安全陪護,航空
公司仍需主動提供,且要負擔旅客自聘隨行陪護的機票費用。由於此法案牽涉全世界飛美
航線的航空公司,五月底美國將特別到倫敦向歐盟說明。
目前航空公司對於特殊旅客,包括使用擔架或保溫箱的嬰兒,無法遵守飛安指令的心智障
礙者,無行動力、無法自行逃生者,以及有視聽障礙、無法理解安全須知者,旅客通常須
自備隨機陪護才得搭機。法案強制實施之後,除了嬰兒外,即使旅客自認無需陪護,航空
公司還是須派員擔任陪護或吸收旅客自聘隨機陪護的機票費用。
須支付陪護機票費用 業者憂心遭濫用
航空公司雖對此法案立法精神都表支持,但也指出,歐美旅客除非真的行動不便,較少人
會使用輪椅,東南亞旅客就較多「經常性」使用輪椅,因輪椅不需付費,且通關時可優先
不用排隊。輪椅旅客以越南、印度、菲律賓的旅客最多,非行動不便要求使用輪椅的旅客
佔有四成之多。
目前各航空公司對輪椅旅客人數其實並無太多設限,但在航空業一片不景氣中,還要支付
隨行陪護的機票費用,對業者來說有如雪上加霜;有航空公司指出,法案精神雖是完全正
確,如果遭到濫用,航空公司的損失恐怕難以估計,即便如此,但要飛美國就得遵守。
以前航空公司為了方便辨認殘障人士,都會貼上辨識標示,新方案也規定不可要求旅客配
戴標示,也不可要求殘障人士簽署免責同意書,而且除了緊急逃生或不可抗力因素逃生外
,機內應提供機具運送行動不便者上下機,航空公司人員不得直接碰觸旅客,另為了協助
身心障礙者在機上活動,航空公司也不得以影響他人為由,拒收服務動物(導盲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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