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直接讓它消失不是比較快嗎?

看板DirectSales作者 (皮皮快跑)時間12年前 (2013/09/26 09:52), 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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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ky3140 (吳小王)》之銘言: : 如題~~ : 很明顯就固定幾個再亂 : 為何不乾脆直接就讓他們永遠閉嘴就好 = =!? : 單純發牢騷^^ : 一直在挑對方的語病~ : 一直在挑釁對方~~ : 很想看看~~大家努力的過程~~ : 一些經驗分享~ : 總是會插進幾句刺眼的話 : 哥~ 你說是吧!! 感謝各位對此版的關注以及建議。 然而在一個公開版面的地方。 凡事均需照一定的規範和步驟來前進。 緩步或操之過急均不合宜。 緩步處理是有些怠職情形。 操之過急則往往會被冠上針對性的污名。 有些問題由來以久,雖然PTT有授權版主看版自治權。 然而敝人不認為輔以嚴苛版規管理就得以收得奇效。 或許若然照您的想法永久水桶是可以獲得一時之平靜。 卻無法根除接踵而來的後續問題。 問題是該要解決,也是不該讓如此紛紛嚷嚷或是刻意引發爭執的行為持續下去。 然而不管怎麼說,要變動規則均需從版規下手。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突然狀況發生時,僅得以「臨時規範」的情形做暫時約束。 而且我給予臨時規範的限期也僅三天。 因為在這三天我得和其他的版主進行溝通來決定版規是否更動。 此外,對於長期一直爭執不下的情形。 這三天我會和另二位版主討論。 目前可能會有以下的規則出現:(不是全部訂制而是考量取部份規則,也不一定照內容 而是酌情修改) (1)凡三個月內受到警告或是六個月內受到水桶處份者,禁止噓文。 (2)乾脆就短期內全部禁止噓文(如有必要會申請) (3)刻意的言語挑釁直接水桶14日。 (4)廣告文、買賣文、徵求文、交換文全部禁止推噓文。違者一律七日水桶。 (5)平常時段之違規廣告、買賣、徵求、交換等文,維持原規則,但違規行為發生於 夜間12:00~早上8:00版主無法看管時間則一律水桶14日。(這狀況是最近觀察有點 嚴重的情形,刻意挑版主不在的時間違規) 總之以上的事項均會和另二位版主討論後決定。 目前的一切仍維持原規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3.117

09/26 16:21, , 1F
我覺得直接關掉噓文是個不錯的選擇
09/26 16:21, 1F

09/26 16:38, , 2F
樓上想陷害版主?
09/26 16:38, 2F

09/26 16:39, , 3F
你誤會了 我的意思是完全關閉噓文
09/26 16:39, 3F

09/26 16:40, , 4F
不是叫板主自己動手關噓文 -.-
09/26 16:40, 4F

09/26 16:51, , 5F
目前等另二位版主回覆信件後決定。
09/26 16:51, 5F

09/26 16:51, , 6F
小組長大人勞你煩心真是不好意思。
09/26 16:51, 6F

09/26 17:54, , 7F
Ma大 小組長的建議不是要陷害
09/26 17:54, 7F

09/26 20:10, , 8F
難道不能用累積方式就永久水桶嗎
09/26 20:10, 8F

09/27 02:29, , 9F
感覺關了只是一種爽度而已,內容不會變
09/27 02:29, 9F

09/30 02:10, , 10F
看到版主為難的決定...
09/30 02:10, 10F

09/30 02:11, , 11F
怎麼會想到馬X九 (怎麼做都被罵)~辛苦了
09/30 02:11, 11F
文章代碼(AID): #1IGvDQPC (Direct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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