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直接讓它消失不是比較快嗎?
※ 引述《Ricky3140 (吳小王)》之銘言:
: 如題~~
: 很明顯就固定幾個再亂
: 為何不乾脆直接就讓他們永遠閉嘴就好 = =!?
: 單純發牢騷^^
: 一直在挑對方的語病~
: 一直在挑釁對方~~
: 很想看看~~大家努力的過程~~
: 一些經驗分享~
: 總是會插進幾句刺眼的話
: 哥~ 你說是吧!!
感謝各位對此版的關注以及建議。
然而在一個公開版面的地方。
凡事均需照一定的規範和步驟來前進。
緩步或操之過急均不合宜。
緩步處理是有些怠職情形。
操之過急則往往會被冠上針對性的污名。
有些問題由來以久,雖然PTT有授權版主看版自治權。
然而敝人不認為輔以嚴苛版規管理就得以收得奇效。
或許若然照您的想法永久水桶是可以獲得一時之平靜。
卻無法根除接踵而來的後續問題。
問題是該要解決,也是不該讓如此紛紛嚷嚷或是刻意引發爭執的行為持續下去。
然而不管怎麼說,要變動規則均需從版規下手。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突然狀況發生時,僅得以「臨時規範」的情形做暫時約束。
而且我給予臨時規範的限期也僅三天。
因為在這三天我得和其他的版主進行溝通來決定版規是否更動。
此外,對於長期一直爭執不下的情形。
這三天我會和另二位版主討論。
目前可能會有以下的規則出現:(不是全部訂制而是考量取部份規則,也不一定照內容
而是酌情修改)
(1)凡三個月內受到警告或是六個月內受到水桶處份者,禁止噓文。
(2)乾脆就短期內全部禁止噓文(如有必要會申請)
(3)刻意的言語挑釁直接水桶14日。
(4)廣告文、買賣文、徵求文、交換文全部禁止推噓文。違者一律七日水桶。
(5)平常時段之違規廣告、買賣、徵求、交換等文,維持原規則,但違規行為發生於
夜間12:00~早上8:00版主無法看管時間則一律水桶14日。(這狀況是最近觀察有點
嚴重的情形,刻意挑版主不在的時間違規)
總之以上的事項均會和另二位版主討論後決定。
目前的一切仍維持原規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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