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賣家flkxx的評價如何?
我並未成功地跟過妳的團,
也就沒有妳團內那些付了款拿不到產品、拿不到產品又收不到退款的經驗,
所以,對於這些我無權置喙,
只是私想,這般過程應當是焦急不耐,尤其是怕錢討不回來那種被騙的感覺。
自己也會開團,然而,我們的貨主們與妳所配合的情況不同,
不會有資金問題,什麼軋票不過以致於跳票或周轉不靈等等,
諸如此類亂七八糟的瑣事造成整團一再延遲的麻煩,
最起碼,我們的貨主們實實在在地可以面交點貨之後才付款,
比起不知道從哪邊找來的直銷商令人放心得太多了。
同樣身為主購原本可以互相分享和交流一些心得,
但因情況迥異,也就無法討論。
我只能就一個由想跟團到決定不跟團的心情與妳說說。
的確,妳所開出的條件低到讓人眼睛一亮,
只是已經習慣一次購買大量常用性產品的我們,妳的折扣不能再降也無妨,
可是,可以不要講得好像我們這麼大量所以爽快給我們,
而其實只要不到我們十分之一的就能夠擁有的折扣嗎?
感覺真的不佳。
再來,當我們不跟團了,也不要來信寫一些責怪我們的話,
講得我們不跟妳的團就是在誑妳,浪費妳的時間,
在與妳魚雁往返討論的同時,我們也是相對地付出時間,亦無追究「損失」,
為什麼妳可以理直氣壯地認為我們在捉弄妳?
更別說之後妳懷疑我個人買低賣高的行為了。
記得當妳開出六折免運的條件時,我也幫忙妳向欲購買的團員報消息,
一分一毫都沒有賺取,連妳要給我的贈品我也不私納,
但是,團員自己各有考量,當時結算就是不滿一萬元,
而說不限金額皆收的妳,卻拒絕了這些訂單,原因不明,
我想,可能這些量無法達到賣家允諾妳的贈品(贈品是妳自己告知的),
妳不賣了,那就算了,我追問過一句沒有?
從旁人得知,妳的直銷商一直都不穩定,交貨日期一改再改,
退錢也退得拖拖拉拉,與急迫催人交錢的態度天差地遠;
我自己不買,總可以了吧?
遇到有被妳卡到錢的團員,心焦如焚,我安慰他們一定會退款的,
哪裡攻擊妳?哪裡跟妳有深仇大恨以致於妳要在網拍上面開罵呢?
倒是請教,如果Charlexx不是在說我,
那麼,我這篇說flkxx又與妳何干了?幹嘛跳進來解釋?
急著自清的,是妳吧!
直銷商的出貨妳不能控制,行,那團員的貨款妳總可以退吧?
不能退的原因如果是妳在未收到產品時就已經交給直銷商,必須從對方退款,
那麼,身為主購保障團員的責任在哪裡呢?
無法經由主購協調獲得權益的合購,還需要主購幹嘛呢?
團員自己向直銷商買不就成了,何必還要經由妳一手,然後再說退款困難重重?
——不想到妳與直銷商有利益糾葛,很難吧?
妳早就該因為妳處事不妥當的行為向這些權益受損的團員「分別」說明,
而不是在這篇文章之後的推文一一解釋,再補上一個遲來的道歉;
該做的事情不早做足,有閒暇落落長地批評我這個家庭主婦,
去回顧一下妳網拍苦主們的留言好嗎?
從四月買東西到現在連退款都沒有下文,耐心早就被妳磨光了,
只是人太好不想告妳侵佔和詐欺而已!
另外,我從開團到現在所有的折扣都是七折以下,沒有什麼妳自以為的「秘密」,
妳既然敢在版面公開說我報價八折,甚至收到九折,
(講難聽一點,這種折扣在版上有人會買?還要團購幹嘛?)
請在三天之內,也就是六月十號前提出確切證據,證明本人賣出妳所說的折扣,
不然,請正式在版上為妳的言語向本人道歉,
否則,嚴重損害我的信譽、名譽,公然誹謗罪妳逃不了!
蘇小姐,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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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這就是告訴我們不要以訛傳訛,妳就算只是將聽來的說出,而那消息是錯誤的,
那麼妳還是觸法,與妳遭不遭天懲沒有關係。
無論妳從哪邊聽來,煩請妳提出證據證明真有其事,
提不出來,馬上推託是別人說的,或是那是我與對方的問題,很沒責任感。
不過,妳說對一點,倘若那位別人確實跟妳說我「賣八折甚至到九折」,
妳們兩位,都同時觸犯了上述第一項罪名。
還請蘇小姐於十日前將證據附上,謝謝。
(我真的不想告妳,我只希望妳能為損害我人身的部分認真地道歉,
包括網拍上面惡劣的言詞,還有亂栽團購賣高價的事情;
不管那是有心或是無意,都已經造成或多或少的傷害,
但我不願意這種小事情讓妳有案底,所以,請讓我看到妳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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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如新特惠我跟公司買NT$7900送贈品關直銷商什麼呢?
妳找到會犒賞妳的直銷商很好哇!
我跟妳不一樣,自己當主購,就算賣家說要送我,我也不收,
我也根本不可能要妳給我的贈品,需要拿當時的信件讓妳回顧一下嗎?
請不要自己凹直銷商凹得很高興,就以為別人都跟妳一樣,
直銷商就是這樣被搞死的,難怪出貨出得零零星星的。
妳若依然沒有證據,恐會有多說多錯的誤會,
也許,先把攻擊我的證據找出來,代表妳沒有說謊,會不會比較實在呢?
※ 編輯: Charlene 來自: 124.10.88.85 (06/0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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