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評「不要臉」 買家被起訴

看板DirectSales作者 (阿諾)時間18年前 (2008/03/22 21:33),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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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03/20 04:34 陳佳鑫台北報導 網路買賣評價留言要注意!吳姓男子向網路王姓買家購買商品後互留負面評價結惡,吳遂 在王的露天拍賣網站內評價意見欄內留下「你真的很不要臉」等文字。檢方認為已足以減 損王某商譽,昨天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吳某。 王某聲稱,「不要臉」三字讓他心理上感到難堪,但吳某則辯稱其「不要臉」的文字,是 「不恥其行為」之意,是發表意見讓其他人看見,且王某先做錯事,他只是敘述王某行為 。 但檢方認為網路上的交易行為,固然是可受公評之意,但刊登「不要臉」三字於評價意見 欄,已屬公然責罵嘲弄,此評論已與公眾利益無關,不採信吳某辯詞,依法起訴。 去年六月十七日,吳姓買家於王姓賣家的露天拍賣網站購買商品,雙方溝通不良起磨擦, 互留負面評價,吳某不滿對方未於結標後主動聯繫,且未對產品提供保證,爭吵更為尖銳 。 當晚,吳某於其新竹縣住處上網至其王某的露天拍賣網站,於王某帳號的評價意見欄內, 先具體指摘王某不當交易的過程,隨後以「只能說你真的很不要臉」等字眼。 兩人於網路上繼續生爭論,不歡而散,但三天後,吳某又在王某的評價意見欄內,再以「 要不要臉阿(啊),……真搞不懂你的良知真的沒有嗎」等文字責罵王某,王某憤而提告 。 --- 近日在板上看到不少板友,在針對某些議題時容易有情緒性的字眼出現,然而希望也能請 各位板友注意言詞。 「不要臉」三字都已能讓人以妨害名譽罪名起訴了,而板上部份板友卻有更為強烈的字眼 ,真的要特別小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5.53

03/22 21:40, , 1F
感謝!!我會多注意的~~
03/22 21:40, 1F

03/22 21:45, , 2F
人總是會有激動處!!但如公司在小細節著手,
03/22 21:45, 2F

03/22 21:46, , 3F
代表它無法回答大家更想知道的事情!!
03/22 21:46, 3F

03/22 21:47, , 4F
不過還是多謝提醒~~
03/22 21:47, 4F

03/22 22:53, , 5F
請注意修辭
03/22 22:53, 5F

03/24 08:25, , 6F
如果是我被別人說不要臉 我也會很#%#^..
03/24 08:25, 6F

03/26 01:21, , 7F
請問大大,您文章中的"惡劣"也罵到很多人
03/26 01:21, 7F

03/26 01:22, , 8F
alno大大,幫別人刮鬍子之前...記得.you know
03/26 01:22, 8F
※ 編輯: alno 來自: 219.91.85.53 (03/26 15:31)

03/26 15:31, , 9F
首先感謝nody提醒,但"惡劣"兩字是形容"字眼"
03/26 15:31, 9F

03/26 15:32, , 10F
而非形容"人",除非是有人要對號入座!!
03/26 15:32, 10F
文章代碼(AID): #17vGgr1t (Direct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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