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nuskin OverDRIVE? 動能食物膠囊
※ 引述《shaffer (planet)》之銘言:
: 標題: Re: [徵求] nuskin OverDRIVE? 動能食物膠囊
: 時間: Thu Dec 20 04:38:03 2007
:
: ※ 引述《GFDS (我看是不值得了)》之銘言:
: : 看了一下 徵產品在6
: : 1.公告 : 板主發佈事情用
: : 2.問題 : 對於傳直銷的疑問
: : 3.新聞 : 傳直銷相關新聞
: : 4.分享 : 心得分享
: : 5.交換 : 交換產品
: : 6.徵求 : 徵求商品 or 徵求傳直銷商服務
: : 7.賣賣 : 賣產品 ( 限每月5,20日發表 )
: : 8.廣告 : 廣告 ( 限每月5,20日發表 當日限3篇以內 )
: 依照以前的規定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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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7.8需要遵守5,20日發表的規定
:
: 但查詢之前投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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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規裡面6.7.8都應該要更改成5,20才能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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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覺得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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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也請版主趕快將版規修正一下
:
: 之後一律禁止5,20日以外徵求、買賣任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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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換應該還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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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03.73.111.225
: 推 GFDS:恕我眼拙 未見禁"徵求"字樣 140.116.141.150 12/20 07:48
: 推 GFDS:或許是說 算在買賣文之列? 140.116.141.150 12/20 07:52
: 推 jg065:用徵的就不用付錢了嗎? = = 140.112.5.53 12/20 07:54
: 推 GFDS:那交換也要禁 以物易物 也是買賣的一種 140.116.141.150 12/20 07:58
: 推 forceforgood:請G大仔細看投票選項 "買"賣 220.135.171.108 12/20 11:16
: → forceforgood:"買"也只能在 5 25 PO文 220.135.171.108 12/20 11:17
: → forceforgood:打錯 是20 220.135.171.108 12/20 11:18
: → forceforgood:民主時代 請遵守投票結果!! 220.135.171.108 12/20 11:18
: → shaffer:抱歉…應說徵求商品為買賣類,徵求服務 203.73.111.225 12/20 11:28
: → shaffer:目前則是允許的 203.73.111.225 12/20 11:28
: 推 vigodai:那不如先叫版主改版規吧!G大說的沒錯呀 59.112.10.128 12/20 13:28
: → vigodai:版主到底是管不管事啊?上次投票的選項要ꐠ 59.112.10.128 12/20 13:28
: → vigodai:大家討論,討論之後也不出來表示裁決 59.112.10.128 12/20 13:29
: → vigodai:樓上f大的邏輯是對的,只是跟版規不符 59.112.10.128 12/20 13:30
: 推 forceforgood:在7139篇不是有明確的裁決 220.135.171.108 12/20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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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7139篇一點也不是明確的裁決
只不過是把投票的結果告訴大家罷了
之前不是跟大家說可以討論
結果呢?
投票的1跟3就是一種有問題的選項
當有人對這一點表示意見的時候
版主又不出來做個解釋
看是要改成怎樣比較合理的選項才好
「現在」版規中第6條說可以徵求商品
但又說除了5日跟20日之外不能PO買賣文
這兩者豈不是很矛盾?
jg065版友說的對,徵商品也得付錢
forceforgood說的買也只能在5日跟20日,這也沒錯
所以版規基本上是有問題的
但「除非」版主修正版規
否則徵商品就是不能說他們錯
前一陣子投票結果還沒出來
有人不遵守5日跟20日才能PO買賣文的規定亂入
我跟某幾位版友應該都有噓他們
請他們遵守版規
結果版主很快的把那幾篇都刪掉了
但其他的討論呢?
版主怎麼都不出聲啊?
這個時候版主要出來處理吧
還是又要像上次投票選項一樣
大家討論了一堆
結果還不是無疾而終
那幹嘛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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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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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3:5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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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20 17:07,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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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