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已回收
稻盛和夫認為,無論是創建風險企業, 或繼承原有的事業,讓事業走上軌道, 推動其成
長發展,是經營者的第一要 務,因此就是要抱持著「無論如何也要 讓事業成功」的這種
強烈願望去工作。
這種強烈的「意識」,與格鬥時必須具 備的「鬥爭性」類似。稻盛和夫指出, 缺乏這種
「鬥爭性」的人,首先就不適 合當經營者;反之,只要具備這種意 識,哪怕資金、技術
、人才不足,都可 以靠熱情與執著的信念加以彌補,讓事 業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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