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已回收

看板Diary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4/05/18 23:5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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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看了平常在用的味曾的包裝。 驚覺保存期限是2013年8月24日。 需4度C冷藏,可以放八個月。 不過一直都放在冷凍庫,所以應該還是可以吃吧? 總之就是繼續吃了,身體沒感到什麼異狀。 剛看到過期的時候嚇了一跳,不過還是沒再怕的,哼哼。 早餐吃了潤餅皮包起司和潤餅皮抹味曾,都放到微波爐中加熱。 沒什麼根據,好奇就這樣吃了,沒什麼違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2.1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iary/M.1400428355.A.7B5.html

05/19 00:31, , 1F
好創新的吃法~
05/19 00:3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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