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嫌疑犯X的獻身 (有涉及劇情)
※ 引述《Beastawad (板橋版溫情滿滿 :))》之銘言:
: ※ 引述《Esperanto (靈月寶貝)》之銘言:
: : 這個問題其實要分幾個面來探討。
: : 為何當時的無名屍會被認做是花崗的前夫呢?那是因為這個無名屍和旅館內
: : 的指紋相符合,而當時住在旅館的是花崗前夫。假設警察沒有去調查當時旅
: : 館承報的失聯對象,那這具屍體就變成無名屍。在接獲旅館報案之後警察會
: : 認為屍體是花崗前夫,但是如果又去調指紋檔案來看會發現旅館的指紋不是
: : 花崗前夫,那麼這個案件會變成無名屍命案而不是花崗前夫的命案。
: : 但是花崗前夫的房間只有這具無名屍的指紋?花崗前夫那裡去了?這具屍體
: : 又和他有什麼關係?
: 警察認為無名屍為富堅的前提要是警方沒有指紋建檔,才依賴住宿資訊來判斷身份
: 但石神在處理屍體時已經想到警方或醫院可能有富堅指紋及齒模檔案才想混淆視聽
: 但問題是這樣的引導手法頂多只是在富堅沒有前科與指紋案底這大前提下才會生效
: 石神會想創造第二個屍體的前提又是建立在警方會誤判該屍體就是富堅本人這點上
: 所以,當這個大前提不成立的情況下,無名屍根本達不到預期(成為煙霧彈)的作用
問題是石神是否是那麼想讓這個無名屍被誤以為是富堅本人呢?或者說這是不
是唯一的誤導方向而已?
如果發現了這個無名屍根本不是富堅本人,那麼這個刑案變成富堅可能是兇手
,在富堅被黑道追債的背景之下,警察設想為富堅殺了某人做為自己已經死亡
的假象是不是非常合理呢?那麼警察會做的事情是通緝富堅到案吧,花崗母女
是不是就安全了呢?
: : 這會把警察引導到一個幾乎解不開的難題,因為這具屍體事實上和花崗前夫
: : 完全是無關的。但在這種情況之下,警察最合理的懷疑是花崗前夫和這樁無
: : 名屍命案有強烈的關連性,甚至懷疑他就是兇手…誰會想到花崗前夫早就死
: : 了勒?
: : 不論警察有沒有去調出指紋,基本上都會被誤導,只是誤導的方向不一樣而
: : 已。
: 承上,這個假設是在富堅的屍體不會被發現為前提吧?但是石神本身似也沒有把握
: 否則,他根本不需要創造另外一個屍體,只要消除房間指紋然後隱藏富堅屍體即可
: (警方只「可能」發現富堅失蹤,以及房間沒有指紋…頂多認定他陷入某個事件吧)
: 他甚至不用去動富堅的房間,就算旅館報案,警方也頂多知道「富堅行蹤不明」呢
: (就算警方真的知道富堅生前的目的是找前妻,但缺乏人證下線索也只能不了了之)
發現也無所謂啊,要如何判斷富堅的死亡時間呢?
石神的目的是為了讓花崗母女脫罪,警察會怎麼設想這具無名屍是誰根本不打
緊。單純富堅行蹤不明也許很好,但是如果出現更多的誤導是不是更好?至少
警察如果把這具無名屍想成是富堅做的,那麼最少富堅在12日之前就必須活著
,就算發現後來富堅的屍體,那麼警察會懷疑到這一連串的犯罪是花崗母子幹
得嗎?比較合理的懷疑會不會是黑道發現富堅裝死然後把他宰了呢?
: : 只要不知道謎底,無論這個事件是被怎樣的解讀,幾乎都是無法猜到真相的
: : ,誰會為了一個不熟的鄰居幹這種事勒?
: 這倒是另外一個問題…頂罪計畫也要等到警方確實被石神誤導到他要的方向再說吧
設想一下如果您是警察發現了富堅出租的旅館只有無名屍的指紋,富堅又下落
不明的情況之下,您會做怎樣的解釋?我不認為會有人想到這個事件的真相。
--
Thomas Jefferson︰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be refreshed from time
to time,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57.61
推
01/27 19:50, , 1F
01/27 19:50, 1F
→
01/27 19:51, , 2F
01/27 19:51, 2F
→
01/27 20:11, , 3F
01/27 20:11, 3F
→
01/27 20:12, , 4F
01/27 20:12, 4F
→
01/27 20:13, , 5F
01/27 20:13, 5F
→
01/27 20:13, , 6F
01/27 20:13, 6F
→
01/27 20:14, , 7F
01/27 20:14, 7F
→
01/27 20:14, , 8F
01/27 20:14, 8F
→
01/27 20:15, , 9F
01/27 20:15, 9F
推
01/27 20:29, , 10F
01/27 20:29, 10F
→
11/06 00:31, , 11F
11/06 00:31,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