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迷眩昏沉的不潔感-小記《眩暈》[雷]
【說在前】
這是一篇很長的心得文。
其中涉及*很多*關於《眩暈》情節的敘述,未讀的板友請不要誤踩喔。
又,當中涉及很多個人的觀感,因為我的推理閱讀數量並不算多,
如果有誤讀或者冒犯之處,還請板友多多指教囉:)
接著進入正文。
*
【出版資訊】 《眩暈》/島田莊司/皇冠/2006年6月
【私人評分】 ★☆/★★★★★ (1.5/5)
島田的書對我而言很奇妙。要嘛極愛,要嘛極嫌惡。
推理小說中要論起喜愛者,《占星術殺人魔法》絕對占前三名;
然而除《占》書外,我讀過的其他島田作品多半令人大倒胃口。
2004年的《北方夕鶴2/3殺人》,吉敷的戇直忠厚著實令人心疼。
然而私心最不愛的旅情類型、加上十分牽強的謎題設計,
讓我讀完一次之後就束諸高閣。
六月新出的中文版《眩暈》亦讓我頗為猶疑,
最後是衝著該書情節與《占》書的關聯才決定出手。
然後,我後悔了。
它成為第一本讓我「要很忍耐」才能讀完的推理小說。
御手洗潔向來憊懶自是、石岡也始終愣頭愣腦;
前者負責出嘴出腦袋,後者負責許多實際探勘和記錄。
這樣的角色設定總讓我想起夏洛克福爾摩斯與華生。
然而,御手洗不僅不及福爾摩斯角色的緻密精巧,石岡亦遠較華生平面。
主要的差別在哪裡呢?
我覺得御手洗並不具有福爾摩斯那種精明深沉中帶有「人味」的基礎性格。
福爾摩斯其實是個很複雜而脆弱的形象。
軟帽和煙斗之外,他的頹唐多於幹練;
對於案件他心細如髮,自己的生活卻處理得一團糟:煙、酒,甚至古柯鹼。
華生是他的助手、案件的記述者,卻也同時是他在生活上不可或缺的臂助;
福爾摩斯一旦「派遣」華生去做什麼事,必定有其不得不然的理由,
這兩個人的角色強度與其說是主從,不如說是唇齒。
然而御手洗和石岡的情況卻遠不同於此。
御手洗充其量是個很有個人風格、極為神經質的高智商人士;
在他飛揚跳脫的思路之外,只令人覺得他事事從心所欲而事事逾矩:
恣肆的形態總被暗示為「此等天才理應有的小小出軌」
而得到所有角色的佩服與無條件的理/諒解。
當這些完全不社會化的行為變得理所當然時,
御手洗作為一個「凡人」的基礎就完全崩解了:
究竟是誰會認同如同神人一般不可臆測的一位「神探」呢?
即使是灰白色小細胞發達得亂七八糟的白羅,
也還有虛榮愛美這些三不五時被作者小小譏諷的人性弱點呢!
其次,
石岡總在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情況下被呼來喝去,
即使抓住了案件的重要線索,卻也還對自己手握的證據全無頭緒。
持平而論,在系列小說裡重複出現的角色,應有其無法取代的特色;
然而即使是在《眩暈》中短暫出現的報社記者、甚或犯人,
都比他來得鮮明。那麼,我們要這麼一位雞肋般的主要配角做什麼呢?
若要簡單結論,御手洗聰明卻完全不可愛,
而石岡可愛則可愛矣,平板而單「蠢」的程度真令人感到索然無味。
(瞧,我連他叫什麼名字都沒印象!)
如果說,角色的設定只是小瑕,應不掩大瑜;
那麼我必須承認,我認為這部作品裡幾無「瑜」可言,牽強程度尤勝於前作。
書名《眩暈》二字下得甚好,蓋全書瀰漫的正是迷眩昏沉的氣味:
末世的景象令人迷眩、謎題的安排使人昏沉,
而主要的情節則讓我有種週身黏滑的不潔感--
像是過度甜膩的汽車芳香劑,讓人乘車越久越頭昏;
等到最後下車,說不得還得翻江倒海地嘔吐一場才算完。
至於沿途去了哪裡、有什麼美景?對不起,我不記得了。
或者更精確一點,
就像是在老舊些的KTV或MTV包廂裡,那種你我心知肚明的腥味:
即使工讀生再努力刷洗,也去不掉的-那-種-味-道。
讓人連坐在塑料皮沙發上都有種被沾染的作嘔感。
回顧一下本書主要的角色、情節與相關的謎題。
發生關係
┌→加鳥(架十郎之祕書,男)←────┐
│ ↑ │
│ 同性│之愛 │
嫉│ ↓ 育有一子 ↓ 互有好感
恨│ 旭屋架十郎(名演員)──────→陶太←────→野邊喬子(偽香織)
│ │ 雙手畸形 ↑ ↑
│ │ │ │
│ ↓ 擔任照護 │ │
└─香織(架十郎之情婦,女)─────┘ 野邊修(喬子之兄)
加鳥與旭屋架十郎原為情侶關係,後香織成為旭屋情婦,
不願與加鳥共享旭屋(的感情與財產),故與旭屋合謀殺死加鳥。
為了殺死加鳥,旭屋與香織利用陶太發生車禍、受傷昏迷期間,
將陶太從日本不遠千里地運到印尼,安置在爪哇公寓(公寓b)當中。
而爪哇公寓與陶太在日本的住處鐮倉公寓(公寓a),是完全相同的兩棟建築。
利用陶太昏迷、失憶等情況,旭屋與香織營造了時間差:
將陶太對時間的認知推前兩個星期,以替旭屋製造不在場人證。
沒想到兩人謀殺加鳥之時,旭屋不慎同時誤殺香織,倉皇逃走;
陶太遭噴殺蟲劑,清醒後出門呼救,卻發現自己身處一奇妙世界,
不僅日光隱耀(按:因當日「恰好」日蝕)、
路上充滿怪物(按:因印尼人「恰好」在日蝕時戴上動物貌斗笠)
街景一片陌生(按:因此時陶太身處印尼)
問路亦完全得不到回應(按:因陶太「恰好」問到一個盲人!)
後陶太將此段經歷據實記下,即為卷首之怪奇筆記。
書中的主要謎題有三:
一是陶太記述是幻是真之謎,
二是陶太所住的公寓構造之謎(含一人誤按電梯、驚嚇墜樓的案內案),
三是加鳥與香織屍體拼合後復活之謎。
對於情節和主要謎題的設計,我只有四個字形容:喬張作致。
為謎題而謎題的設計,大約便是它最大的特色。
推理小說的情趣所在,有一大部分在於讀到最後「原來如此!」的拍案驚奇。
然而,這種驚奇主要建立在情節的平淡與合理上。
若非如此,特設的某些場域、某種機關即可成為最後解答的關鍵,
讀者大半日的懸宕猜疑,就顯得很蠢:反正什麼事都是偵探說了算。
自稱將畢生奉獻本格派推理的島田,在此作的情節安排卻出人意料的拙劣:
御手洗之所以能推理到「公寓a與公寓b其實是兩個不同地點」,
原因在於陶太在筆記裡前後寫到的、流水的漩渦方向不同;
後又因為筆記中「沒有太陽」一點,
推斷公寓b位於當時發生日全蝕的南半球某地點,即印尼爪哇島……
……當時能觀測到日全蝕的只有爪哇島嗎?那可未必吧。
眾所週知,印尼屬群島國家,國土內所含小島不計其數,
與爪哇經緯度相差無幾者也不知道有多少。
再說,陶太的筆記也無法說明當地就是「日全蝕」的發生地,
偏蝕、環蝕的可能性難道不存在嗎?
就算能夠定位在爪哇島,各位觀眾,爪哇島有多大,大家知道嗎?
爪哇島全島面積132,000平方公里,是台灣(36,000平方公里)的三倍強!
我們的御手洗大偵探究竟要如何在三個台灣大的一個島上,
撈出一棟和鐮倉公寓內在結構長得一模模一樣樣(外表可不見得)的公寓呢?
再退一萬步言,
在故事中富甲一方(還擁有私人噴射機!)的名演員,
究竟是為了什麼要這樣大費周章、只為了殺掉一個舉目無親的小人物秘書呢…
寫了這麼多,我並不是存心要挑故事的毛病。
當然,作者可以在情節當中自圓其說;然而這樣脫離常軌的安排,
早已遺失了本格派推理小說最重要的部分精神:
在合情合理的情節中隱藏線索,作為偵探本人與讀者智性的考驗。
既是如此,本格兩字戴起來不嫌太過矯情了些麼!
這三大謎題中唯一稱得上入情入理的,大概是最後一個,
反正陶太的筆記原文就難脫顛三倒四之嫌,被倒亂了前後順序再重組,
並不容易辨識啊,哈哈。
最後。
在小說裡插進作者本人的concern 不見得不妥當,
然而本書中四處可見的……知識論述,
真讓我不得不想起東野圭吾的《推理作家的苦惱》之〈超理科小說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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