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馬費100徵求實驗者??

看板Depstore作者 (for)時間15年前 (2009/12/09 00:37), 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幾件事 以下是我們的文章內容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我們是台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的學生,本實驗在參與者購物過程中,我們會利用一個設 備觀察使用者購物的時間長短。在實驗前(開始逛賣場前)給參與者一人一套裝置,要請 使用者放在口袋進行測驗,由於本實驗要收集平常購物行為,所以受試者不需做其他動 作,只需按照平常購物方式逛賣場即可,並於實驗結束(完成購物後)後收回。 受試者至少要逛一小時,逛越久越好。 純粹為學術研究 跟買賣有何關係? 我們一樣在其它賣場做研究 並不是只在這間百貨公司做研究 另外板主說每個系都來PO個徵求實驗文 我們徵求的的確跟百貨公司有關阿 這樣有問題嗎? 我不相信每個系都會徵求跟百貨公司有關的實驗吧...? 我在po文前詳細研究板規 裡面並無禁止此類文章的發表 而發表之後 板主卻馬上砍文+水桶 理由是發文未經板主同意? 所以板規裡面沒寫的 都要經過板主同意才能發文了嗎? 或許是因為板主太忙了 低聲下氣的請問違反哪條板規 也收不到回音 板主說我回信抗議 我推上我寄信的內容 我po文之前有看過板規 並不知道違反哪條板規? 徵求實驗受試者也有違反嗎 謝謝:) 原來這也叫抗議.... 不過倒是沒人回信就是了 大概是板務繁忙 不好意思不小心踏入此版 我們會檢討 原來連徵求學術研究也是商業行為 也是令人始料未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75 ※ 編輯: forwater 來自: 140.112.4.75 (12/09 00:43)

12/09 14:20, , 1F
這是百貨版 不是實驗版 不是只要和百貨沾到邊的就能po
12/09 14:20, 1F

12/09 14:21, , 2F
要是只要沾到邊就能po 那改天我家狗在百貨走失了 也來po
12/09 14:21, 2F

12/09 18:07, , 3F
雖然版規沒規定,但站規有規定版主的權利義務規範,版主有權
12/09 18:07, 3F

12/09 18:09, , 4F
力決定文章是否適當。學術研究泰半會先徵詢版主同意才貼。
12/09 18:09, 4F

12/09 19:47, , 5F
板主已經回在板面上了,我們會檢討但在樓下卻繼續PO文
12/09 19:47, 5F

12/09 19:49, , 6F
不是還在討論中,你們這樣讓人反感
12/09 19:49, 6F

12/12 00:29, , 7F
我真心的認為如果wattlin的狗在百貨走失了,可以po沒關係
12/12 00:29, 7F

12/12 00:48, , 8F
我認為原PO所需要的受試者的確是本版版眾 所以他的出
12/12 00:48, 8F

12/12 00:49, , 9F
發點和一般商業行為不同 望版主支持學術研究
12/12 00:49, 9F

12/12 00:50, , 10F
我需要網路書店受試者所以也在網路書店版徵過人
12/12 00:50, 10F

12/12 00:51, , 11F
我個人十分感謝版主給我這個機會讓我如願找到最適合
12/12 00:51, 11F

12/12 00:54, , 12F
的人選 而不是純粹為了賺錢而應徵的人
12/12 00:54, 12F

12/20 00:24, , 13F
推樓上 有道理
12/20 00:24, 13F
文章代碼(AID): #1B7e3XXS (Dep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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