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郵局保價郵件的問題

看板Delivery作者 (無)時間15年前 (2008/09/29 10: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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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客人的東西在寄送過程中 內裝物品少了一件 並不是寄到大陸那種開拆郵件包裹習以為常的國家 而是寄到美國竟然遺失內件 重點是 我幫他向桃園航郵中心詢問補償問題 桃園方面回答是 如果確定有遺失的情形 先請美國郵政開立證明之後 方能向台灣方面求償..... 後來請教到保價問題 航郵中心表示 保價在限額內 一但物件遺失 並不保證能夠完全理賠 在郵局服務的同仁都知道 去年還是前年因為保價問題導致大額的賠償 有一紙公文下來 表示凡是郵件或是包裹需要保價的 必須會同主管 請寄件人開拆 並且提示價值證明 如果可以證明價值確實是10萬元好了 那麼就可以保價10萬..... 重點在於航郵中心說 即便是經過上述手續完成保價的郵件或是包裹 遇到遺失問題 仍然會有不理賠 或是不全額理賠的情形 我ㄧ聽到馬上愣住!! 這樣對寄件人的權益如何能夠有保障 既然已經確認保價 何以遺失卻不完全理賠或不理賠呢?? 航郵中心也說明 譬如對方寄一個瓷器 是包裝良好 不必考慮碰撞損毀的因素 對方如何能提示證明 如果請骨董商提式價格證明 也會有造假的可能性 又譬如 寄件人寄一個紀念品 價值不是發票能證明 那麼保價又該如何認定? 意思是即便寄件當時主管同意保價價值 也不能當作遺失補償的依據! 所以這方面說真的挺是讓人苦惱 平時沒碰到都沒事情 碰到一件這樣的就會要人命 可能一早碰到這種事情 搞到中午可能都還沒結束~ 因此 希望有經驗的朋友或是同仁一起來討論這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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