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從美國寄IPOD回台灣

看板Delivery作者 (傷心斷腸劍)時間19年前 (2006/11/05 21:50),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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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rberqq (阿巖)》之銘言: : 只要不要有原本的盒子,把她拆開標明是二手就不會被扣?, : 妳想用什麼寄都可以,只是用快遞寄回來的錢應該可以在買一台了>< 不太對哦~ 我說一個我本身的案例好了 我有一次從日本標了6台中古MD座機,寄EMS 結果在海關被拆驗,通知我去繳稅,課了三種稅 1.進口稅(關稅) 2.貨物稅 3.營業稅 計算方式: 進口稅(關稅)=物品出口離岸報價(含國際運費)x0.1(稅則:85203990001:其他錄音器材) 貨物稅=[物品出口離岸價格(含國際運費)+進口稅(關稅)]x0.1(音響器材貨物稅稅率) 營業稅=[物品出口離岸價格(含國際運費)+進口稅(關稅)+貨物稅]x0.05 前前後後課了物品總值的27%的稅 由此可知...中華民國萬萬稅...(我翻了一下稅則...汽車進口稅最可怕...高達60%...) 不過海關抽驗的原則是以invoice報價來認定,出口國離岸價值台幣3000以上就拆驗... ※ 編輯: winkissimo 來自: 220.229.39.211 (11/05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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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賣家不肯低報收據喔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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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他能低報...但是可能是民族性的關係...阿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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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東西很誠實,故障品就會說是故障品,刮傷會把刮傷照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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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人家國家強盛不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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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JUmCyk (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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