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何利用死亡筆記本創造最高的經濟利益

看板DeathNote作者 (武藤華)時間18年前 (2006/04/11 20:53),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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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tto1978 (我不做鄉民很久了)》之銘言: : ※ 引述《camile14 (小M)》之銘言: : (前提:其操縱之行為是可行的情況 且 不能牽涉他人的死亡) : : 那不是只能殺認識的人嗎? 囧 : : 所以原來柯南跟金田一他們......O口O||| 受益人...不是想填誰就填誰的... 保險法有規定的...去翻翻再來吧 1.自己或親屬 2.替自己保管錢財處理財務 3.受益人為債權人 4.被保人是受益人的生活來源教育費養給之人 以上四項....第二項是不是這樣有點忘了.. 反正不是想寫誰就寫誰...會有道德風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10.178

04/11 22:02, , 1F
您認真了
04/11 22:02, 1F

04/11 23:32, , 2F
那為蝦米會有兩朋友交換保險、互相是受益人看誰先死的故事
04/11 23:32, 2F

04/12 00:10, , 3F
不過我覺得...就算寫成了,天下跟自己同名的人不是沒有
04/12 00:10, 3F

04/12 00:12, , 4F
而自己又跟死者沒有關係,要怎麼證明你就是受益人?
04/12 00:12, 4F

04/12 00:35, , 5F
自己說了是"故事"了~~~最多借個錢寫個借據咩..就可以啦
04/12 00:35,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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