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SQL ] 大難題請教
※ 引述《dowbatw (Dowbatw)》之銘言:
: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 不是都告訴你去找 sub query 了
: : 你為甚麼沒有附上你 try 的心得?
: 我try太過多東西了,從union、intersect、in、any、where、having、inner join、
: left join、outer join等等全部都試過
: 前前後後試了將近四、五個小時了
: 難道這麼多的內容,這麼長的過程真的要全PO出來
: 又有幾人會看?
try 的心得 不等於 try 的過程,
也沒有人要你把你這四五個小時的東西都列出來吧?!
不知道是板主寫的內容讓你發生誤解或是讓全部的人困惑?
: 這麼嚴苛的要求是不是不符比例原則?
這要求並不嚴苛,自然不會有你所謂比例原則的問題。
: : (不然你說你用 mysql 4.x 版沒有 sub query,我還會甘願一點)
: : 難道非得要人直接給你,才會說版規不嚴格,這裡就會變成人氣 hot 的討論區?
: 我在這裡不是要戰版規也非要酸版規
: 不過容我從一個非科班出身的人的角度說說話
: 我是讀法律系的,本來身邊就只剩網路這個資源可以利用
: 再加上外國語言上的障礙,本來就不容易知道SQL語法該怎麼用
: 速度自然會比較慢,也會容易產生誤解
: 但是我知道網友的言論應該是要盡最大程度的寬容的
1.資源絕對不只有網路,在上任何一種程式語言之前,
我都會去買/借一本入門書來看,這應該也是一個資源吧?!
2.外國語言的障礙,並不代表就可以凌駕於板規。
再者為什麼「網友的言論應該是要盡最大程度的寬容的」,
我完全無法了解你的想法根據從何而來?
: 就版規而言
: 今天的爭點在:將言論內容的價值予以分級,並且根據分級的結果進而決定這個言論是
: 否能夠出現,是否妥適?
: 世界上真的能夠有一套「客觀」標準可以「事先」劃定言論的價值?
: 言論僅僅因為沒有價值,所以就不該出現?
: 言論是否有價值,是不是應由眾人(言論市場)決定?
: 沒有價值的言論,是不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處理?
: 開放讓所有版友給盡情的噓,或者完全不予理會該作者,是不是比起刪文還要妥適?
: 是不是比起刪文更能「明顯的」彰顯言論的價值?
: 更何況我今天並不是亂版,只是「技術層面比較缺乏、比較爛」,但僅僅因為技術比較差
: ,就要受到不得發言的處置?
你前文中提到你是念法律的,我想反問你一個問題,
為什麼刑法/憲法中可以規定各種行為的價值,甚至處分?
照你的邏輯我們也不需要法官,強姦犯就讓鄉民肛肛,
殺人犯就讓鄉民丟石頭到死不就好了?!
再者你還能 PO 文章,很顯然的只是文章被刪除,
而不是「不得發言的處置」,某些不適當的發言被移除,
本來就是一個管理者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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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6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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