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法律的問題
不好意思 不知道能不能再這裡PO 如果不能 可以跟我說一下該PO在哪嗎?
謝謝 並請多多包涵
今天 碰到一個路霸
我跟同學兩個人到路霸家的對面餐館吃飯
機車停在路霸家騎樓外面的柏油路上 跟其他機車停放整齊
(不在他騎樓內.在馬路邊邊.路霸家是那種一整排三樓透天中的一間)
結果吃完要牽車. 路霸(中年男子)氣衝衝的拿著高爾夫球竿從他家門口走出來
我們還不知道怎麼回事 就對著我們狂罵
說我們擋住他停車(汽車.我們停機車前沒車.牽車時他已經停好了)
我剛開始一直跟他道歉(心想說不要惹事.對他說對不起起碼有10次)
但他還是狂罵 說我們違規停車 可是他也把車子露一大半在路邊一小半在他的騎樓
問題來了......
如果路霸先拿高爾夫球竿對我們動手
如果我們再回手( 我們沒拿武器 只拿金蕉 )
1. 把他打的頭破血流 到時他叫警察來 我們在民事跟刑事上會有罪嗎 ??
2. 何種情況才叫自我防衛 ??
雖然後來我們還是不想惹事的騎走了
可是回家一直再想這個假設性問題
真的麻煩 有懂法律的人 解惑一下了 十分甘蝦 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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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rahaha 來自: 59.104.125.154 (09/2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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