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卷] 攝影科系成立可行性調查(抽7-11禮卷)
我大概 10 年前在 澳洲 Queensland College of art 讀視覺藝術...
現在的情況我是不太清楚,不過那時候的有 Bachelor of photography ,
我因為是對攝影興趣所以跑去讀的,所以我的修課類別就偏向 Photography,
加強這個專業的課,我是跟大學部的人一起上課的...
那時候有研究一下他們的課程,
Bachelor of photography 只有三年,當然要修一些藝術理論,但跟攝影相關的,
Photographic Practice 這一類的課程 (就是所有攝影師都要懂得事情,
例如光圈、快門、光線基礎、放相...那時候還有機會在學校玩4x5相機)
反正這些大概第一年就上完了
第二年開始,學程就分成 藝術、報導攝影、商業攝影 三個類別,然後學生
就選類別了,就針對這些類別的專長在繼續加強 --- 到這個階段,課程內容
都很實務了 ~ 第三年好像都是 Project 的課程,也就是都是實作了...
也就是說,這攝影系雖然有三年,
但是其實第二年之後,都是 "實踐課",
真的需要 "讀" 的東西....可能一年就讀完了......
(光圈快門對焦測光景深透視...甚至半堂課就講完了,
你要講得更深,那就會越來越像工程課、物理課...)
你要讀很多也行,但是會變成好像其實是在讀
藝術、媒體、心理、廣告、科學...
是一些已經有更專門的科系在研究的東西...
不過在台灣確實沒什麼 "正統" 學攝影的管道..
業界工作中的人,很多是會做但是沒有理論背景的,
大概就是會做,用土法煉鋼的方式找到解決方案這樣...
然後新鮮人也確實沒什麼管道可以學...要自立自強,
不過幸好現在是個資訊非常發達的時代 ~
你真的有心學,倒是不缺資訊 --- 但是缺資源 ~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想學商業攝影,雖然有很多教學是教你怎麼
低成本製作出能用的影像,但真的工作上,你不太會那樣玩....
你會真的需要使用更專業的設備跟解決方案...(像是很多教你用日光燈
也能拍...確實是也能拍,我也能用日光燈拍,問題專業的沒人這樣做啊)
但你在學習的過程中,除非你自己花錢,不然你連碰都不會有機會碰到。
說真的就算有錢要投,沒概念你連錢要花到哪都不知道...
我記得在QCA的時候,學校是哈蘇、4x5都有,然後那個時候因為已經進入數位時代,
學校也就進了數位機背 (我剛好沒機會碰到,我到現在都還沒機會真正自己玩到數位
機背,除了在展示區稍微按幾下外)...攝影棚應該至少有八個區域吧? 反正同時可以
有好幾組人在裡面分區練習拍攝,上課的時候你就能碰到攝影棚,
用的燈是 Broncolor 跟 Elinchrom,都是當時的業界標準.....
然後有專業的器材室在管理所有器材...要借用好像還要先經過測驗吧
(確定你會用才借給你)
那時候畢業生,還可以二手收購學校汰換掉的燈...買走後就直接可以去開業了 ~
讓你畢業後要創業的門檻降低,因為你就可以直接用你學習時熟悉的設備去工作...
在台灣呢 ? 可能是一整個系 share 一個沒人管理的棚......
學生要學,都是到業界學...
看你是花錢找人拍的時候學,還是進入業界當助理學,
或者是自己慢慢摸索,邊做邊學,
學校在這其中扮演的角色........確實是沒幫上什麼忙..
不過現在學校也聰明了,會要求學生去業界實習...
可以說是把教育的責任丟到業界 XDDD
※ 引述《krokopaja (123123)》之銘言:
: 問卷名稱:臺灣大專院校成立攝影科系之可行性調查
: (已徵得版主同意)
: 研究目的:我們是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圖文傳播藝術學系的研究團隊,正在進行「臺灣大
專
: 院校成立攝影科系之可行性探討」的調查,素仰台端在攝影相關產業的專業與經驗,希
望
: 藉由您寶貴的意見,來瞭解國內成立攝影科系之可行性,煩勞之處,懇請海涵,在此先
致
: 上由衷的謝忱與敬意。
: 填答條件:攝影相關產業業者和從業人員(職業或業餘皆可)。
: 其他聲明:
: (一)採匿名填答,資料僅供作學術用途使用,敬請安心填答。
: (二)填答時間少於5分鐘
: 研究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圖文傳播藝術學系
: 研究者姓名:李曼嘉
: 聯絡人姓名:李曼嘉
: 聯絡方式:lincharlie0614@gmail.com
: 問卷連結:https://www.surveycake.com/s/1ao2l
: 回饋獎品:從有效樣本中抽出10人,各發送7-11禮券200元,請在問卷中留下信箱讓我
們
: 與您聯繫。
: 問卷截止時間:2018/8/1(有效樣本足夠時會提前關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25.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530553100.A.41C.html
推
07/03 05:31,
5年前
, 1F
07/03 05:31, 1F
推
07/03 05:55,
5年前
, 2F
07/03 05:55, 2F
→
07/03 05:55,
5年前
, 3F
07/03 05:55, 3F
→
07/03 05:55,
5年前
, 4F
07/03 05:55, 4F
→
07/03 05:55,
5年前
, 5F
07/03 05:55, 5F
→
07/03 05:55,
5年前
, 6F
07/03 05:55, 6F
→
07/03 05:55,
5年前
, 7F
07/03 05:55, 7F
→
07/03 05:55,
5年前
, 8F
07/03 05:55, 8F
→
07/03 05:55,
5年前
, 9F
07/03 05:55, 9F
推
07/03 09:31,
5年前
, 10F
07/03 09:31, 10F
→
07/03 09:32,
5年前
, 11F
07/03 09:32, 11F
→
07/03 09:32,
5年前
, 12F
07/03 09:32, 12F
推
07/03 09:53,
5年前
, 13F
07/03 09:53, 13F
→
07/03 09:53,
5年前
, 14F
07/03 09:53, 14F
推
07/03 11:09,
5年前
, 15F
07/03 11:09, 15F
推
07/03 11:28,
5年前
, 16F
07/03 11:28, 16F
推
07/03 13:24,
5年前
, 17F
07/03 13:24, 17F
→
07/03 13:25,
5年前
, 18F
07/03 13:25, 18F
→
07/03 13:25,
5年前
, 19F
07/03 13:25, 19F
→
07/03 13:26,
5年前
, 20F
07/03 13:26, 20F
→
07/03 13:29,
5年前
, 21F
07/03 13:29, 21F
→
07/03 13:29,
5年前
, 22F
07/03 13:29, 22F
※ 編輯: aloke (101.139.180.44), 07/03/2018 13:39:28
→
07/03 13:40,
5年前
, 23F
07/03 13:40, 23F
→
07/03 13:40,
5年前
, 24F
07/03 13:40, 24F
※ 編輯: aloke (36.239.148.196), 07/03/2018 19:17:1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