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3-4噓文處置修正及比較需求文解釋

看板DSLR作者 (北大三國哥)時間9年前 (2014/10/05 13:52), 編輯推噓7(703)
留言1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公告的第一項事情是3-4噓文規定處分內容修正 原條文 3-4.噓文規定 單篇文章噓文兩次,或不分文章三小時內噓文三次。視作惡意噓文。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終身水桶 在板主介入處理前,可請原PO刪噓文解套。原PO亦有權力不刪。 修正後條文 3-4.噓文規定 單篇文章噓文兩次,或不分文章三小時內噓文三次。視作惡意噓文。 違規者予以警告處分。 本項警告經累記二次,第三次開始以水桶2週處分之。 已受本項水桶處分者,再犯則加重處罰,逐次以2週累計之。 在板主介入處理前,可請原PO刪噓文解套。原PO亦有權力不刪。 註:本條文為處分修正 先前已受本條文警告者並不予以清除警告紀錄 還請板友注意 =========================== 第二項內容是有關板務討論範圍定位 原條文: 依照原始 DSLR 板名,必須是數位感光元件、且有反光鏡之照相機,不過目前相機 演變,如果固守此一設定,將會排除許多有趣的設計,如 RF、M4/3、Sony NEX、R icoh GXR等等機型,因此重新定位為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為主的討論板,但如板 友有比較需求時,不排斥高階消費型相機如 Sigma DP 系列、Canon G 系列、Pana sonic LX 等等之文章出現 修正條文: 依照原始 DSLR 板名,必須是數位感光元件、且有反光鏡之照相機,不過目前相機 演變,如果固守此一設定,將會排除許多有趣的設計,如 RF、M4/3、Sony NEX、R icoh GXR等等機型,因此重新定位為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為主的討論板,但如板 友有比較需求時,亦不排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不可換鏡頭數位相機之比較文章 出現。 深究立板意旨 本看板是以DSLR器材及衍生之相關議題作為討論核心 在對於器材比較需求文中提及DC類器材時 仍應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與DC進行比較 例如: [購機] Xpro1+XF23mm F1.4 VS X100s 是可換鏡數位相機跟DC的比較 這樣OK 而如果是: [購機] Canon G7X vs Panasonic LX7 這單純是不可換鏡數位相機之間的比較 就不適合在本版發問了 畢竟PTT有設立DC版 在DC版上也有許多高手或具有器材使用、購買經驗的板友 可以讓發問者得到詳盡的解答 如有相關問題亦可在本文推文區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41.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SLR/M.1412488339.A.EF9.html

10/05 14:00, , 1F
頭推~
10/05 14:00, 1F

10/05 14:39, , 2F
二推~
10/05 14:39, 2F

10/05 15:47, , 3F
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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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6:02, , 4F
四噓
10/05 16:02, 4F

10/05 16:43, , 5F
推!這二項都修得很好,有用心。
10/05 16:43, 5F

10/06 10:25, , 6F
仔細一想其他兩位板主的功能是...?
10/06 10:25, 6F

10/06 10:25, , 7F
第二項的修正應該是對10/2的g7x跟rx100那篇吧?
10/06 10:25, 7F

10/06 10:47, , 8F
板務是三個人一起討論的喔~大家有分工的~
10/06 10:47, 8F

10/06 11:20, , 9F
某大S可以出來回覆了~
10/06 11:20, 9F

10/06 16:17, , 10F
三噓好容易爆啊 @@
10/06 16:17, 10F
文章代碼(AID): #1KCDoJxv (DS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