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3-4噓文處置修正及比較需求文解釋
公告的第一項事情是3-4噓文規定處分內容修正
原條文
3-4.噓文規定
單篇文章噓文兩次,或不分文章三小時內噓文三次。視作惡意噓文。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終身水桶
在板主介入處理前,可請原PO刪噓文解套。原PO亦有權力不刪。
修正後條文
3-4.噓文規定
單篇文章噓文兩次,或不分文章三小時內噓文三次。視作惡意噓文。
違規者予以警告處分。
本項警告經累記二次,第三次開始以水桶2週處分之。
已受本項水桶處分者,再犯則加重處罰,逐次以2週累計之。
在板主介入處理前,可請原PO刪噓文解套。原PO亦有權力不刪。
註:本條文為處分修正
先前已受本條文警告者並不予以清除警告紀錄 還請板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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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內容是有關板務討論範圍定位
原條文:
依照原始 DSLR 板名,必須是數位感光元件、且有反光鏡之照相機,不過目前相機
演變,如果固守此一設定,將會排除許多有趣的設計,如 RF、M4/3、Sony NEX、R
icoh GXR等等機型,因此重新定位為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為主的討論板,但如板
友有比較需求時,不排斥高階消費型相機如 Sigma DP 系列、Canon G 系列、Pana
sonic LX 等等之文章出現
修正條文:
依照原始 DSLR 板名,必須是數位感光元件、且有反光鏡之照相機,不過目前相機
演變,如果固守此一設定,將會排除許多有趣的設計,如 RF、M4/3、Sony NEX、R
icoh GXR等等機型,因此重新定位為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為主的討論板,但如板
友有比較需求時,亦不排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與不可換鏡頭數位相機之比較文章
出現。
深究立板意旨
本看板是以DSLR器材及衍生之相關議題作為討論核心
在對於器材比較需求文中提及DC類器材時
仍應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與DC進行比較
例如:
[購機] Xpro1+XF23mm F1.4 VS X100s
是可換鏡數位相機跟DC的比較 這樣OK
而如果是:
[購機] Canon G7X vs Panasonic LX7
這單純是不可換鏡數位相機之間的比較
就不適合在本版發問了
畢竟PTT有設立DC版
在DC版上也有許多高手或具有器材使用、購買經驗的板友
可以讓發問者得到詳盡的解答
如有相關問題亦可在本文推文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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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SLR/M.1412488339.A.E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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