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 (5/17 01:22更新)
DSLR 板定位:
依照原始 DSLR 板名,必須是數位感光元件、且有反光鏡之照相機,不過目前相機
演變,如果固守此一設定,將會排除許多有趣的設計,如 RF、M4/3、Sony NEX、R
icoh GXR等等機型,因此重新定位為以可交換鏡頭數位相機為主的討論板,但如板
友有比較需求時,不排斥高階消費型相機如 Sigma DP 系列、Canon G 系列、Pana
sonic LX3 等等之文章出現
板規條文:
1.有關、無關板旨之文章
1-1.發文內容須與本板相關
本板使用學術網路資源,所有討論行為均佔用學術網路,因此請愛惜資源並
且針對DSLR相關之話題進行討論,對於與板旨無關的討論內容(包含推 文)
,一律禁止在本板做討論。
1-2.器材買賣類文章
器材買賣已經有專板DC_SALE可供討論,因此所有 買、賣、租、借、贈送、
交換等涉及利益往來的行為均禁止在本板出現。
1-3.工商服務類文章
本板禁止任何私人營利團體利用任何形式之置入性行銷(包含簽名檔、發推
文)或超連結。若是應討論 需要而非應廣告目的內容則不在此限。
1-4.器材情報、店家推薦
因為是器材討論板,無可避免的會在討論過程中提到器材價格,畢竟價格也
是DSLR 重要的指標性議題,因此此類的話題可以討論,但是不能有明顯為
某家廠商圖利或打廣告的行為。推薦與反推薦店家部分,價格高低並非決定
好壞店唯一且主要因素,請以服務、店家專業涵養、誠實與否為主。推薦必
須據實撰寫,切勿加油添醋或攻擊店家,如遇任何法律問題發文者必須負擔
責任。
1-5.問卷調查
問卷調查需與數位相機、拍照相關,要貼問卷調查請先通知板主,由任一板
主同意方可張貼於板上,張貼以一周一次為限,最高三次。
2.文章類別
2-0.本板文章分類大幅度修改
預設之8個 項目為:1.問題 2.閒聊 3.情報 4.比較 5.開箱 6.新手 7.作品
8.[ 雷]。因受限於系統的限制,其他非預設但是依然可以使用的標題有[
教學][轉接][活動][][]
2-1.[問題]
指任何攝影周邊疑難雜症,發文前可注意一下是否更適合使用新增的文章分
類[比較]
2-2.[閒聊]
2-3.[情報]
任何業界相關新聞或傳聞. 注意需符合相關板規1-4.之規範
2-4.[比較]
任何鏡頭的比較或是機身的比較或是綜合性能的比較, 雖然由於系統位元設
定,不見得可容下所有比較之器材品名但標題請盡量清楚簡潔而不籠統.
2-5.[教學]
文字教學或圖示教學或影片教學等明顯具有教學意義的文 章. (各家攝影器
材歷史講古可用教學標題. ) 板友禁止對於[教學]類別之文章進行質疑或噓
文,即使是教學錯誤之情況,也請善意回應。若發現有惡劣語氣或不友善推
文,將受到處分。
2-6.[開箱]
以拍攝新入手的"器材本身"為內容的照片及文字,可以 包括試拍照.但仍需
以開箱照為主.
舉例說明如右列:有些款式的鏡頭有很多代、有的有APO字樣、有的有DG字
樣、有的還有分I/II、 有的多了一個D、有的寫MC、有的沒寫SMC,有的板
本多了藍環,有的板本多了紅環...針對這些器材細部作特寫有助於在網路
或實體店家購買器材時,更容易辨認(尤其是二手買賣.)
任何單一器材介紹測試文章,建議放在 [比較]類別,因為單一器材介紹很
容易與其他同等級的產品參照討論,放在[比較]類別會更方便板友搜尋。
2-7.[好雷][壞雷]
任何在店家的選購經驗或是維修經驗,均可以在板上分享,便於透明化討論
及比較。
舉例說明如右列:如果是整體來說" 推薦"的店家,請在標題上使用[好雷]
,並註明縣市別及店家別,如 " [好雷] 台北國祥 - 清理CCD ",標題無太
大硬性限制,但希望能夠以便於搜尋為原則。反之,請使用[壞雷]標題。
此標題下之討論,須具體寫出推薦或不推薦的理由,若流於廣告或文章內容
太過空泛,無 實際參考價值,板主得適當提醒發文者做適當的改進。原則
上能有一顆想分享的心,已屬難得,故這部份發文若不適當,亦不做任何處
分。
2-8.[其他]
2-9.[活動]
板聚/揪團拍照(無私人團體之金 錢牽扯)...等
2-10.[轉接]
不同接環之間平行互轉(含改鏡),或不同片幅之間垂直互轉, 如中片幅鏡頭
轉接APS-C機身拍攝均適用。
舉例說明如右列:如M42鏡頭轉接 N家機身、如C家老卡口鏡頭轉接C家新接
環機身、如4/3鏡頭轉接 m4/3機身、或其他電影鏡頭轉接,惟需注意第三方
鏡頭廠商轉接則不算(TAMRON,SIGMA等,在此單就數位鏡來限制)。
2-11.[公告]
板友請勿使用公告標題發文,轉錄與板務、站務有關文章則不限。以公告標
題發文者,或回應公告者一律劣退並依第10條處置。 特別處罰
3.不適當的文章
3-1.禁止一行文與注音符號
發言請言之有物,轉貼資訊亦請簡述轉貼之內容,而非僅貼上一行連結。注
音符號不得出現,違者經板友或板主提醒請盡快更改。
3-2.推噓文視同發文
所有推、噓文均視同發文,因此所有推、噓文之處罰與發文者相同。唯推噓
文僅能刪除無法劣退,是故在處罰的認定上將較為嚴格;推噓文不易更改僅
能補述,注音 符號或錯別字認定將較寬鬆,但請勿故意打注音符號。於單
篇或多篇文章多次無意義、重複的推、噓文,貼推文娃娃等,經板友"推噓
文提醒"或板主勸告後仍不理 會者予以處罰。
3-3.推噓文之刪除
推、噓文作者可要求發文者刪除或修改,發文者須留下推、噓文者請求刪除
、修改之證據,並於刪除、修改處註明有收到請求。以免日後有爭議。
3-4.人身攻擊
於文章、簽名檔、推文中針對特定對象(如板友、性別、某一團體)等出現酸
言酸語、辱罵、髒話以及其他未列出但是令人感到不快之言語者,或是明顯
有暗示某一 (些)特定對象(如板友)出線上列語句者,均視為人身攻擊。DSL
R板是討論器材的溫馨小角落,公開爭論的焦點應該是放在器材討論上,請
不要把hate板的內容帶過來這邊,板主在這方面的認定上雖非專門,但會力
求公平公正。
4.作品文
4-1.本板禁止純粹的作品分享
任何只附連結而沒有針對某張或某幾張作品有特別的心得、疑問、討論、技
術分享(以上不含標點符號均需多於100字)者,將不通知直接刪文。此類文
章請至已有之專板如PhotoLink, ai-photo, ScenicPhoto等。
4-2.本板倡導「詳細敘述作品內容的作品文」
為提昇發文者與閱讀者的素質以及提昇討論風氣,本板倡導「詳細敘述作品
內容的作品文」。作品文的內容除連結外請至少提出100字(不含標點符號)
的文字敘述來表現分享的誠意。例如一些內因性的敘述如創作心境、模仿的
原因、呈現對某一人事物的想法等等類似照片導讀的敘述,或是畫面性的敘
述如出拍攝手法、構圖與後製之細節、運用了哪些佈光方式、影調高低、色
彩、各元素的安排等等。
例如:這組人像攝影為了呈現模特本身開朗的特質,因此選取了明亮且色彩
豐富的場景,使用了閃光燈高速同步控制對比,表情與體態由模特自由發揮,
後製降低了一點飽和度一點對比,提高點亮度,使得成像淡雅. 其中有一部分
場景因為背景雜亂的關係, 特別使用了大光圈的鏡頭來簡化畫面及提高快門
速度. 因為都是使用定焦鏡, 在出圖時有特別裁切過.
4-3.新手條款
承4-2.,如果是第一次於本板發作品文者,100字"內容"的認定可以較寬鬆,
除此之外板主得建議發文者於文字敘述部份再做修改或刪除不適當內容。
4-4.本板開放討論他人之作品文
網路為開放空間,板主亦無法得知發文者討論前是否有徵求原作者的同意的
動作,因此建議使用者若要轉載或連結至他人作品之時,禮貌上須徵得原作
者的同意。此部份亦不得違反4-1.項之內容。
4-5.所有作品文(含討論串)會在二個月內收錄至精華區,所有文章均預設為同意
收至精華區。
4-6.作品文沒有po文時間間隔之下限,唯一人一日至多限po一篇作品文。
4-7.商業作品類之作品文
基本上本板不會加以限制商業作品的分享,但是商業作品(含婚攝)因為需要
的技巧較高,因此將文字敘述的部份提高至"300字"為下限,以利有心往商
業攝影發展或以攝影為業者學習,除次之外其餘規定均與4-2無異。
4-8.任何作品文的連結請加註連結屬性(網誌/相簿/...)及是/否有音樂。舉例:
http://xxx.xxx.xxx/blog/12324
[網誌 - 有重金屬音樂]
4-9.作品文之處罰,與版規10.同,惟違規之作品將被刪除。
5.文章收錄、轉錄
5-1.為減少書信往來時間,於本板發文時,預設視為同意板主可將文章收錄至精
華區,若您不願意文章被收錄,請告知板主刪除,或於發文時說明。
5-2.轉出、轉入文章請徵求作者同意,不可修改標題與內文,但可於文章前方加
上註解。
6.新手文
6-1.對於新手的態度
板友對於新手的態度應該友善,畢竟大家都曾經是新手,將心比心,以建議
代替謾罵,可以省掉很多無謂爭執。對於自稱是新手或是標題使用新手的新
板友(新板友的定義為本板無文章紀錄者),可能不知道板上狀況或是不經意
違規,不論是否有用新手分類,板友如遇到此類文章請推文、水球或寄信給
予友善協助。除新手態度惡劣可以給予噓文表達適當情緒外,推文中若出現
惡劣語氣及不友善噓文,將直接跳至水桶七天的處罰。
6-2.新手可與作品文部份4-3.條的規範互相參照。
7.板務討論
7-1.本板容許使用者對於板務有所建議、疑問、質疑,可以在板上發文討論,但
不宜同id多篇。若板務相關文章過度充斥板上且流於個人間的互相攻訐等與
板旨無相關的內容,將視情況採取直接進行鎖文。
7-1-a.雖然板主有自己的管板方向及堅持,在板規初成立的一個月內,會在置底
文放一篇板務討論文,板友有不錯的建議也會採納,希望能讓板主及板友的
期待上能盡量一致。
8.個人隱私保護
8-1.除了使用ptt站內系統可以查詢到的資料外(簽名檔、名片檔等),本板禁止
未經當事人同意而意圖公開散佈個人資料(包含真實姓名、電話、住址、工
作地點、職稱等等),不論是直接寫出或是經由人肉搜索得知之個人資料連
結、網誌、相簿等,予以處罰。另外,公佈的即使是不實資料仍予以處罰。
8-2.非經他人同意,請勿公布私人往來信件內容及水球內容(這應該是違反個人
隱私的部分,我把它移到這裡)
特別處罰:公開個人資料,不論真實與否,貼文部分劣退,推噓文部分刪除以保護
當事人,並水桶一年。
9.檢舉
為節省處理時間,檢舉請一律寄信給板主任一人或三人,並按照格式,未依照
規定者一律不予受理。檢舉格式:
文章編號:(shift + q 查到的文章編號)
檢舉對象:(被檢舉者 ID)
違反板規:(認為被檢舉者違反的板規)
違規內容:(請適當剪貼違規內容)
10.處罰與追溯條件
除有特殊列出處罰條款者,違規者一律依以下流程處理:
A.處罰部分:
警告一次 -> 警告二次 -> 水桶七天 -> 水桶一個月 -> 水桶半年 -> 永久水桶。
B. 違規文章處置:
刪文一次 -> 刪文二次 -> 刪文三次 -> 劣退
追溯期限以一年為限,以該次處罰時間點往前推算一年內累積次數,累積六次即
達永久水桶標準,追溯不限相同違規。
一篇文章,發文者或推噓文違規者,可能違反多條板規,處罰以一次為限,唯板
主得選擇最適當之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226.143
※ 編輯: sdamyun 來自: 111.254.226.143 (05/17 01:23)
推
05/17 01:27, , 1F
05/17 01:27, 1F
推
05/17 01:40, , 2F
05/17 01:40, 2F
→
05/17 01:41, , 3F
05/17 01:41, 3F
→
05/17 01:41, , 4F
05/17 01:41, 4F
→
05/17 01:42, , 5F
05/17 01:42, 5F
→
05/17 01:42, , 6F
05/17 01:42, 6F
推
05/17 01:43, , 7F
05/17 01:43, 7F
→
05/17 01:43, , 8F
05/17 01:43, 8F
→
05/17 01:44, , 9F
05/17 01:44, 9F
→
05/17 01:44, , 10F
05/17 01:44, 10F
推
05/17 01:45, , 11F
05/17 01:45, 11F
→
05/17 01:46, , 12F
05/17 01:46, 12F
推
05/17 01:50, , 13F
05/17 01:50, 13F
推
05/17 01:56, , 14F
05/17 01:56, 14F
→
05/17 01:57, , 15F
05/17 01:57, 15F
推
05/17 02:00, , 16F
05/17 02:00, 16F
→
05/17 02:01, , 17F
05/17 02:01, 17F
→
05/17 02:03, , 18F
05/17 02:03, 18F
推
05/17 02:05, , 19F
05/17 02:05, 19F
→
05/17 02:06, , 20F
05/17 02:06, 20F
→
05/17 02:06, , 21F
05/17 02:06, 21F
→
05/17 02:07, , 22F
05/17 02:07, 22F
→
05/17 02:07, , 23F
05/17 02:07, 23F
推
05/17 02:19, , 24F
05/17 02:19, 24F
→
05/17 02:19, , 25F
05/17 02:19, 25F
推
05/17 02:23, , 26F
05/17 02:23, 26F
推
05/17 02:31, , 27F
05/17 02:31, 27F
→
05/17 02:32, , 28F
05/17 02:32, 28F
→
05/17 02:35, , 29F
05/17 02:35, 29F
推
05/17 02:43, , 30F
05/17 02:43, 30F
推
05/17 04:59, , 31F
05/17 04:59, 31F
推
05/17 05:32, , 32F
05/17 05:32, 32F
→
05/17 07:55, , 33F
05/17 07:55, 33F
推
05/17 08:02, , 34F
05/17 08:02, 34F
推
05/17 09:57, , 35F
05/17 09:57, 35F
推
05/17 10:27, , 36F
05/17 10:27, 36F
推
05/17 11:12, , 37F
05/17 11:12, 37F
推
05/17 11:30, , 38F
05/17 11:30, 38F
推
05/17 11:37, , 39F
05/17 11:37, 39F
推
05/17 12:58, , 40F
05/17 12:58, 40F
→
05/17 13:11, , 41F
05/17 13:11, 41F
推
05/17 13:13, , 42F
05/17 13:13, 42F
推
05/17 13:28, , 43F
05/17 13:28, 43F
推
05/17 14:03, , 44F
05/17 14:03, 44F
→
05/17 16:44, , 45F
05/17 16:44, 45F
→
05/17 17:25, , 46F
05/17 17:25, 46F
推
05/17 22:36, , 47F
05/17 22:36, 47F
推
05/17 23:13, , 48F
05/17 23:13, 48F
推
05/18 00:15, , 49F
05/18 00:15, 49F
→
05/18 01:27, , 50F
05/18 01:27, 50F
→
05/18 01:29, , 51F
05/18 01:29, 51F
→
05/18 08:41, , 52F
05/18 08:41, 52F
噓
05/18 09:23, , 53F
05/18 09:23, 53F
推
05/18 15:27, , 54F
05/18 15:27, 54F
推
05/18 18:57, , 55F
05/18 18:57, 55F
→
05/18 21:41, , 56F
05/18 21:41, 56F
→
05/18 21:42, , 57F
05/18 21:42, 57F
→
05/18 21:43, , 58F
05/18 21:43, 58F
※ 編輯: sdamyun 來自: 111.254.219.216 (05/23 07:04)
噓
05/24 07:35, , 59F
05/24 07:35, 59F
→
05/24 07:56, , 60F
05/24 07:56, 60F
推
05/24 16:00, , 61F
05/24 16:00, 61F
※ 編輯: sdamyun 來自: 111.254.214.60 (05/30 21:49)
→
06/09 13:42, , 62F
06/09 13:42, 62F
→
06/24 23:29, , 63F
06/24 23:29, 63F
推
07/19 00:00, , 64F
07/19 00:00, 64F
推
07/21 00:20, , 65F
07/21 00:20, 65F
→
07/21 00:20, , 66F
07/21 00:20, 66F
→
09/13 22:49, , 67F
09/13 22:49, 67F
→
09/13 22:50, , 68F
09/13 22:50, 6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