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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貪汙召妓搞車震 司改會:淘汰不適任 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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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skzero (武心)時間15年前 (2010/09/07 01: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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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1CXHx0ek ]. 針對這篇回文 我想雙方都有火氣上升. 我不想多談了 ok kentbu 兄. 你可以另起標題 談談你心目中的「法官法」嗎. 怎麼避免徐自強案的發生 才是重點吧. (不知道徐自強案 查查東森跟各大報的新聞吧 別再拿幾本書的名詞來訓人了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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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skzero (武心)時間15年前 (2010/09/06 17: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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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1CX2HnE- ]. 嗯 感謝您的建議 有時間 我會看的. 只是您提出這麼多法律程序、法律用語 並未說明如何司改. 反而讓我有很深的一種觀念. 從以前到現在.... 身為一個法律人 往往會為了維護既得利益 堅拒所有改革. 其實 每一種制度都有它的缺點. 我不認為僅
(還有91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skzero (武心)時間15年前 (2010/09/05 22: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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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補助方式 可以納入陪審團制度的考量. 這並沒有什麼需要爭議的. 至於陪審團制度適用刑事 民事通常沒有. 這也一樣是建立陪審團制度時 可以納入考量的部份. 我還是想不出這些因素 可以成為反對建立陪審團的強有力論據. 我想澄清一點 不是被告負擔陪審團出席費用. 而是由「敗訴者」負擔陪審團費用. 民
(還有45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skzero (武心)時間15年前 (2010/09/04 16: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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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其它國家就不會覺得有陪審團. 審案品質就會降低 而台灣就會呢. 尤其台灣幾乎人人都是高中、大學畢業 比歐美學歷還高時.... 另外 陪審團的團員出席費用 就比照現今的訴訟費用方式. 由敗訴一方負擔 不就一了百了. 至於人數多寡 可以參照英美法系及相關各國的組成 也不難定奪. 這種技術上的問題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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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aloe (YoY)時間15年前 (2010/08/23 09: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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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以為司法改革可以朝以下方向邁進. 1.多設法律判案者. 2.法官匿名化. 3.法官資產透明化. 1.多設法律判案者, 並非法官, 而是階級較低的法律人. (必須經過考試, 確定其法律素養足以擔任). , 功用如同陪審團, 但是, 此陪審團有法律專業, 和"絕對匿名"保護, 並且. 案件上亂數配對
(還有54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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