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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這次水災 馬英九做錯了什麼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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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內容給你了。這是第幾條?你自己找找。. 派阿扁上場救援了喔。. 人家拿來做為比較的921當時的緊急命令,發佈的是李登輝總統。. 您真好笑。. "專業的團隊"正好被總統拒絕了。這就是總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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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都知道緊急命令是法律外的法律,甚至可以先執行後再交立法院追認. 照理說緊急命令的彈性才是最高的才對,這點馬英九應該有口誤. 但總統的職權就是擺在那,不會因為衡量下的不行使而消失,這點是記者搞錯狀況. 這篇文章想講的議題很簡單,災防法之於88水災是不夠用的,所以需要緊急命令. 但若仔細看過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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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憲法哪一條訂定說總統可以利用國家資源下"緊急命令"勘災?. 可以提出來嗎? 我找來找去, 可能是我找的是中華民國憲法. 似乎沒有這條. 總統當然不能違犯法律, 陳水扁時期為了做秀, 加上為了選舉. 把犯法當常態可能讓民進黨徒習慣了, 但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元首. 應該要守法. 總統指揮? 說的難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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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chris70211 (掰掰 PTT) 看板: politics. 標題: [討論] 這次水災 馬英九做錯了什麼. 時間: Thu Aug 13 05:54:10 2009. 總統馬英九這幾天飽受外界質疑救災慢半拍,勘災也不太起勁,怪怪的就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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