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屋補助,又是另一個政府坑殺弱勢民眾的陷阱

看板DPP作者 (YoY)時間15年前 (2010/07/26 20: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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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er1ohn (虎!虎!虎!)》之銘言: : 我只能說,房東自己逃漏稅,然後現在被抓到了不爽,你要怪到政府頭上? : 很多房東自己租屋沒有打契約,也沒有老實跟政府報稅 ....你太不了解租屋了 現在租屋都有"稅收由房客負擔"這條, 這是房客要付的 房東只是依照契約走, 並沒有逃漏稅, 請你搞清楚, 事實上, "房客也有交這部分稅", 政府這樣搞, 是"兩頭抽稅" 當然, 這也有點小違法, 因為房客本來要付更多(房東之所得幾乎比房客高) 可是房東並不會主動告發房客, 大家睜眼閉眼, 讓房客可以減經負擔. : 這些稅本來就是他們該吐出來的,哪有被抓了還怪政府的道理 NoNoNo, 依照契約, 是房客要付的, 就如本文, 該房客也付稅了, 房東後來因為房客惡搞, 所要多交的稅, 當然依照契約來說, 是該房客要負責, 當然, 契約沒定就是另一回事 : 政府「預設」你家的房東是個老實房東,誰知道他不老實 她的房東很老實, 請你搞清楚, 契約上可是黑底白字, 說的嚴格點, 房東房客是想蒙蔽政府, 然後稅交少一點, 的確, 說的極度嚴格是房東逃漏"房客該交的錢", 這說法很奇怪 但是事實上就是如此 : 再者,法院版本的房屋契約說明,房屋之捐稅由甲方(房東)負擔 誰說的...私人當然可以自己定自己的契約, 政府並沒有強制一定要用哪種版本契約 : 內政部版本也說房屋稅地價稅由出租人負擔,怎麼變成你要負擔? oh~補充一下, 別人說的可不是"房屋稅" "地價稅" =.= 這是自定的, 現在外面租屋幾乎都是如此, 請認清現實不要搞學院派, 如果沒有這樣搞, 租金一般都是貴3000~5000, 房客通常不願意多付錢, 房東也求好租, 很多房客會"主動要求"這類型契約做為殺價手段 : 除非你一開始簽約就上了賊船,不過那就只能怪你自己了,這也怪不得政府,謝謝 一看就知道學院派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52.130 ※ 編輯: sealoe 來自: 59.120.70.34 (07/2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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